据了解,目前我国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一方面全国养老保险基金超过4万亿元,而另一方面则是个别省份养老保险的入不敷出,因此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我国养老保险现阶段的改革目标。对此,《证券日报》记者专访了社会保障专家、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昌平。 《证券日报》记者:2018年我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将会有何进展? 刘昌平: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尹蔚民部长提出,2018年我国将迈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实行中央调剂制度,均衡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负担。 《证券日报》记者:您认为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必要性有哪些? 刘昌平:统筹层次过低一直是制约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弊病之一。长期以来,低统筹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来自公平和效率层面的双重损失:不同统筹地区管理体系不统一、制度实施办法各异,导致地区间公平性难以实现;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法顺利转续,制约着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制度“碎片化”背景下,不同统筹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无法调剂使用,出现基金结余和赤字并存的局面;积累基金分布零散导致无法进行有效投资,削弱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证券日报》记者:在推行养老金全国统筹的过程中遇到的阻碍有哪些? 刘昌平:我国过去从市、县级统筹向省级统筹的过渡并不顺利,传统办法和路径未能有效解决提高统筹层次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包括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职工养老保险的历史债务不一、养老保险“属地管理”带来的制度性差异以及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利益博弈等。如何实现真正的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直至全国统筹,是中国当前亟需探索并回答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 《证券日报》记者: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意义是什么? 刘昌平:中央政府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决心已然在如此密集的政策和公告中得到充分体现,其意义在于:首先是解决缴费率、待遇水平、转移接续及参保标准等公平性问题,遵循了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其次是解决地区间养老负担畸轻畸重导致的养老金保障能力差距较大问题;再次,解决地方政府在养老保险担保能力方面的差异;最后,为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和养老基金形成有效规模进行投资扫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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