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虽然今年7月份住建部也曾公开表示会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但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表述依然引发业内的广泛探讨。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就近期有关棚改的热点问题,于昨日做出公开回应。 倪虹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是针对库存比较少、房价上涨压力比较大的城市调整优惠政策,目的是根据不同城市的住房发展状况和水平,“精准施策、因城施策”。如在2015年,对一些商品住房库存比较大的城市采取了鼓励和支持货币化的政策,可以说对当时的去库存和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稳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次不是取消货币化安置方式,而是因地制宜调整货币化安置的鼓励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市场中有一些声音认为,由于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释放出很多资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三四线城市房价上涨。 对此,倪虹回应称“这只是联想。”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棚改货币化安置的表述正在发生变化。 2016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里面提到,加速推进棚改。确保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落实棚改信贷支持政策;确保棚改资金安全高效利用。 2017年8月,住建部等六部委曾发文明确,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2017年11月,住建部表示,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表示,按照公布的三年计划,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比例呈逐步减少的态势。 按照此前公布的计划,2018年到2020年三年时间里,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这是棚户区改造的第二个三年计划。在此之前,2015年,国务院提出,2015-2017年全国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 在陈晟看来,棚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满足刚需居民的住房需求,伴随着未来三年棚户区改造总体套数的减少,以及各地去库存任务的结束,部分库存较低的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也将逐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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