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大丰区残联网络直播销售运营服务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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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盐城

为加大新业态创业就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力度,切实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现就大丰区残联网络直播销售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择优第三方服务机构,相关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区残联网络直播销售运营服务。

2.网络直播场地简介:

(1)运营场所:大丰区残联托养中心二楼201、202室,面积约85平方米。

(2)大丰区残联根据网络直播销售需要配备基本设施设备(具体包括视频、收音、灯光、背景、桌椅等)。

(3)所提供的运营场所水、电、空调设施齐全。

3.运营要求:

(1)第三方服务机构须(不限于)按照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要求,建设运营大丰区“春天的事业”残疾人网络直播销售创业就业孵化基地,通过当下主流社交电商平台、视频电商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网络直播销售大丰区残疾人创作制作的工艺、文创、书画等文化产品或残疾人生产、代理或经销的商品,未经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允许,不得私自网络直播销售与前述无关的产品。

(2)第三方机构与残疾人签订相关网络代销协议,约定代销手续费用,并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销售货款。第三方机构于每月5日前向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供支付凭证。网络销售所得代销、广告及流量变现等费用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维持运营。

(3)运管服务期间,场所、水电均由盐城市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供与承担,其他费用均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播设备、直播人员等。

(4)第三方运营收入须按一定比例提取费用,定向用于残疾人网络销售创业就业孵化及残疾人公益事业,具体比例由双方约定。

(5)第三方服务机构须遵守《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非法销售活动,传播非法言论等

4.运营服务期限:本项目总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经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后一年一续签。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资质,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三、报名要求

请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8:00时到盐城市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盐城市大丰区新村东路19号)报名,报名须携带:

(1)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第三方服务机构主体身份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承接过网络直播证明(需要体现直播或视频作品浏览量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直播视频截图或网络视频作品截图。

(5)其他证明材料(能够体现自身优势、实力等)


四、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方式

招租单位根据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书面材料,并结合现场洽谈方式,最终由盐城市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及残疾人代表共同确定运营服务单位。

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15点30分。

书面材料递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新村东路19号 )。

书面材料份数:一正二副,密封完好递交。

书面材料具体内容包含:

1、运营期前三个月能够出直播效果方案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费用测算明细。

注:运营期所有的费用均由第三方机构承担,盐城市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不承担任何费用。

2、拟投入运营的人员配备;

3、其他有利于本项目运营直播建议。


五、关于投标人资格确定的特别申明

在同等条件下,持证残疾人优先;投标人均为持证残疾人的情况下,持证重度残疾人优先。


六、联系方式

运营招租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新村东路19号

联系人:钱湛

联系电话:1330141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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