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末,新光海航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21%,和监管要求相差甚远,且上半年累计亏损额已达0.34亿元。赖柏霖、刘根森两位“企二代”未来或对该公司产生巨大影响力 《投资时报》记者 宋希 偿付能力持续垫底、大股东承诺的增资款却迟迟不到账,成立九年的新光海航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光海航人寿)已然站在悬崖边际。自谋出路,现在成为这家两岸合资保险机构最后、或许也是唯一的选择。 7月31日,该公司公告称,考虑到资金需求以及持续运营的需要,公司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并增加7.5亿元注册资本,引入新股东。 据了解,此次股权增资完成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航集团)所持新光海航人寿的全部股权将全部出清,另一主要股东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光人寿)的持股比例将从50%降至25%,但仍为第一大股东。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意图成为第一大股东的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柏霖资产),将持股从当初拟定的51%锐降至20%。 引入五家新股东 新光海航人寿披露的股权转让方案显示,此次新引入五家新股东,分别为柏霖资产、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香江金融)、深圳市国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国展投资)、深圳市乐安居商业有限公司(下称乐安居)和上海冠浦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冠浦地产)。 其中,海航集团(持有2.5亿股)拟将其1.9亿股股权转让给香江金融,0.6亿股股权转让给冠浦地产;新光人寿(持有2.5亿股)拟将其持有0.75亿股股权转让给柏霖资产,0.5亿股股权转让给国展投资。与此同时,新光人寿、柏霖资管、香江金融、国展投资、冠浦地产及乐安居还将分别增资1.875亿元、1.75亿元、0.6亿元、1.25亿元、0.65亿元、1.375亿元。 至此,新光人寿成为新光海航人寿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5%,新引入的五位股东柏霖资产、香江金融、国展投资、乐安居、冠浦地产的持股比例则分别为20%、20%、14%、11%、10%,柏霖地产和香江金融并列为第二大股东。 随着海航的出局,该公司的名称也即将更名。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6年11月,新光海航人寿董事会曾通过一项股权转让方案。当时的方案同样显示,海航集团的股权全部出清,新光人寿出售其一半的股权。唯一不同的是,上述两家股东所出售的股权将全部由柏霖资产接盘。届时,柏霖资产将以51%的股权比例成为新光海航人寿的第一大股东。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 2018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其中要求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为三分之一。无奈之下,上述增资方案只能宣布夭折,柏霖资产的大股东梦也就此破碎。 新股东金融涉猎广泛 记者注意到,新光海航人寿此次新引入的五家股东,背后皆与地产有关,有几家公司在金融领域也有所涉猎,如即将成为新光海航人寿第二、三大股东的柏霖资产和香江金融。 工商资料显示,柏霖资产的单一股东为深圳市柏霖控股有限公司,历史股东为鸿荣源置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赖柏霖任柏霖资产董事。据悉,赖柏霖为潮汕地产富商、鸿荣源集团董事长赖海民之子。 此外,在2018年4月8日利安人寿根据原保监会发布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注销了雨润控股集团违规持有的1.41亿股份后,柏霖资产以18.96%的持股比例已被成为利安人寿的第一大股东。不过,从利安人寿最新的股权转让方案来看,柏霖资产的第一大股东之位或将不保。方案显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分别受让多家利安人寿股东的股份,并成为第一大股东,柏霖资产或将退居第二大股东。当然,这一方案仍需银保监会批准。 同时,广东华兴银行披露的公司治理信息显示,柏霖资产持有其9.88%的股份,位列第四大股东。 和柏霖资产相比,香江金融在金融领域的涉猎更早亦更为广泛。资料显示,香江金融及其控股股东香江集团已投资八家金融机构,是广发银行、广发证券(000776.SZ)、广发基金的大股东之一,也是广东南粤银行、天津银行的主要股东,同时还投资了三家村镇银行。目前,这家成立于5年前且掌握不少于30亿美元资产的金融机构由28岁的刘根森打理。刘为香江集团创始人刘志强、翟美卿夫妇的儿子,曾任职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 “缺血”和亏损困局 新光海航人寿成立于2009年3月,新光人寿与海航集团分别出资2.5亿元,持股比例均为50%。 背靠“大树”,让成立初期的新光海航人寿发展比较顺利。然而,随着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其资本金压力开始凸显。为此,该公司从2012年起便开始启动增资计划。根据新光海航人寿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显示,新光人寿和海航集团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按比例注资合计人民币5亿元。 可事不遂人愿,此次增资事项并未达成。新光海航人寿曾披露,2014年5月董事会将2012年议定的增资缴款截止日延至2014年6月30日,新光人寿在当年6月27日将其增资款2.5亿元存入指定资本金账户,但海航集团始终没有如期履约缴纳增资款。无奈之下,新光人寿不得不在2016年3月10日将增资款划回。 市场人士表示,彼时作为大股东的海航集团已经意图出清新光海航人寿的全部股权,可如此一来,难免对新光海航人寿的偿付能力有所影响。年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该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1.86%,但到了2015年末这一数据便降至-237.31%,远低于监管要求。对此,该公司在2015年年报中表示,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包括股东增资未如期到位等。 扯皮至今,从2018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可见,新光海航人寿的偿付能力风险依旧在蔓延。截至今年6月末,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21%,和监管要求仍然相差甚远。 与此同时,上述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公司在保监会2017年四季度、2018年一季度监管评价中,均被评定为D类保险公司,其主要原因及风险点集中在“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业绩持续亏损,上半年累计亏损额已达0.34亿元。 引入新股东后,该公司能否“满血复活”,市场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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