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永安:强制执行公证文书改革研讨会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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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5: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5月12日,由湘潭大学、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公证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全国首家“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研究中心”在湘潭举行揭牌仪式。该中心主要依托湘潭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而设立。来自全国各科研院校的100多位实干专家和学者见证了中心的成立,并参加随后举办的“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改革与展望”研讨会,就相关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进行讨论交流,为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改革建言献策。公众号现将湘潭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廖永安的致辞刊发,后续精彩内容敬请期待!
  在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改革与展望”研讨会上的致辞
  湘潭大学副校长 廖永安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各位来宾,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
  在这个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的初夏时节,由湘潭大学和长沙银行联合主办的“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改革与展望”在这里隆重举行。首先我谨代表学校向莅临会场的各位领导、专家和来宾们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诚挚的感谢。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党和国家及人民军队的主要缔造者、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导创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也是湖南省唯一一所与教育部共建大学、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今年9月,湘潭大学将迎来建校六十周年华诞。今天,我们在这里成立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研究中心,召开“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改革与展望”研讨会,也是对学校的一份生日献礼。
  目前,湘潭大学综合办学实力稳定在全国高校80位左右,研究生教育竞争力位列全国前80强。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 1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予点,3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予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5个学科跻身2017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
  湘潭大学法学学科是我校传统优势学科,于1982年创立,1983年招收了湖南省第一批法学本科生。湘潭大学法学院是湖南省师资力量最强、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齐全的法学院系之一。2008年11月,湘潭大学创办湖南省首家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湘潭大学法学学科表现突出,进入B+等级。
  近年来,湘潭大学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成效卓著。2013年湘潭大学依托法学专业在全国率先开设了调解谈判方向班,2016年,湘潭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建了全国首个“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
  今天我们在法学院设立“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研究中心”,也是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这个平台,继续凝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领域的研究特色,为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奉献我们的理论智慧。
  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展公证法律服务,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对公证与诉讼的对接进行了专门规定;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旨在“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债权实现效率,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有效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防控风险的水平”。这些规定的频繁出台彰显了国家对公证制度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赋强公证使金融纠纷案件不经过审判程序,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节省了诉讼成本,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倒逼社会信用保障体系的建立,对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也具有推动作用。
  过去,人们通常只将公证定位为对无争议的行为、事实和文书提供见证的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然而,实践表明,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中的功能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观念,公证可以为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裁判依据,促进审判活动依法高效进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可以不经诉讼直接成为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减少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公证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多重功能,基于此,大陆法系国家通常将公证人定位为“司法辅助人员”和“非讼领域的法官”。今天,公证机构在法院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在金融领域提供债权文书公证服务,在家事、商事等领域开展公证活动或者调解服务,公证的业务领域越来越宽广,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司法资源。未来,公证将会更有作为,将更紧密地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有人说,公证将无缝对接于民商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不同节点,如同柴米油盐一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所需。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我们经常将纠纷解决比作疾病治疗,预防纠纷风险是“治未病”,提早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是“治欲病”,事后纠纷解决是“治已病”,现代公证的功能在预防和解决纠纷层面,可谓是既“治未病”,也“治欲病”,更“治已病”。总之,公证看似是“小制度”,实际上却发挥“大作用”。这也是我们成立“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研究中心”,并召开本次公证研讨会的初衷。
  最后,我还想简单介绍一下成立这个研究中心背后的宗旨理念。这些年,我一直在思考如何破解法治人才供给与需求之间不匹配、不平衡、不协调的难题。我的基本主张是,应该改变现有同质化培养模式,优化调整法治人才培养结构。具体来说,应该让法学教育部门和法治实践部门的力量共同成为法治人才培养的责任主体,使得法学院走出象牙塔,提供更务实的法学教育。基于这种理念,“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制度研究中心”的建立,旨在通过吸收有关公证实务领域的专家,整合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力量,把中心打造成为国内公证理论研究的高地、公证人才培养的基地、公证学术交流的中心以及知名的高端智库。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但行动往往先于理论。当前,公证实践十分活跃,但公证理论研究却严重滞后,尤其是对民事诉讼法学者而言,这是一个几乎被遗忘、被冷落的领域。作为法学学者,我们有责任回应这些问题,并为实践中遇到的这些问题提供智识支持。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相信,有最高人民法院等实践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学界同仁的倾心襄助,我们一定能够开辟公证研究的新天地,为中国公证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和来宾莅临我校指导工作,祝愿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和来宾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祝同学们学习愉快、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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