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风险 私募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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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6 10: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已经在做自查工作了。对于目前的投资并不会造成影响,毕竟自查甚至是监管抽查对私募公司都不是新鲜事”,针对广东证监局组织辖区私募基金公司开展自查一事,广东多家私募公司相关负责人昨天向南都记者这样表示。
南都记者昨天从相关文件上看到,本次自查重点包括私募机构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管理业务环节是否合规,登记备案、信息报送、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
广东证监局表示,该项行动是为了加强私募基金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根据证监会105号文组织对私募机构开展自查工作,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
部署:
监管部门还将抽查私募机构“私募自查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管理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机构需要向广东局报送自查工作报告”,广东证监局2月1日发布【2018】13号文,组织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展2018年自查工作。
相关文件显示,下阶段广东局将结合现场检查,对私募机构进行抽查。对于不展开自查、不及时报送自查报告,整改不力的私募,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去年底数据显示,广东(不含深圳)的1382家私募基金公司必须开展自查工作。
南都记者注意到,本次自查重点还包括内部管控和风险控制是否完善,是否从事与私募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等。比如资金募集方面,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产品的杠杆倍数是否超过1倍,固定收益类结构化产品的杠杆倍数是否超过3倍,其他类结构化产品的杠杆倍数是否超过2倍;结构化产品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是否超过140%,非结构化产品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是否超过200%。结构化产品名称中应当包括“结构化”或“分级”字样。
而在基金投资方面,是否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提前终止罚息、劣后级或者第三方机构差额补足优先级收益、计提风险保证金补足优先级收益等;是否穿透核查结构化产品投资标的,结构化产品是否嵌套投资其他结构化金融产品劣后级份额。
另外,在私募基金产品方面,监管方要求私募注明底层资产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期间,甚至结构化和分级情况。要求注明分级杠杆比例。
现状:
一些私募机构存在违法违规
事实上,2017年证监部门对私募基金行业开展了核查风暴,以证券业协会和证监会以及各地的分局进行双抽检,采取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自查覆盖所有的基金管理人。现场检查截至20 17年上半年,一共数量为328家,规模1.2万亿。
而证监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一些私募机构仍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12家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挪用基金财产、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83家私募机构存在公开宣传推介、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承诺保本保收益、证券类结构化基金不符合杠杆率要求、基金财产与管理人固有财产或他人财产混同、费用列支不符合合同约定、基金未托管且未约定纠纷解决机制、未 按 合 同约 定 进 行信息披露、未按规定备案基金、证券类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等违规问题。190家私募机构存在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公司管理制度和合规风控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执行,公司人员、财务、制度等缺乏独立性等不规范问题。
去年上半年,广州宝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金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颜肖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千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宁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骏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3家私募机构列入了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私募机构名单。
监管的趋严源于私募规模的爆发性增长。截至2017年12月末,私募基金管理总规模达11 .1万亿,已接近公募管理规模11.6万亿元。
“私募基金整体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随着行业监管的加强以及私募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私募基金将逐步摆脱过去鱼龙混杂,监管缺失的局面。”海通证券分析师高道德告诉南都记者。
“随着监管趋严,私募公募也在完善制度、人员配备方面加大投入。不过也使得公司运营成本以及合规成本增加,其实也是进一步在提升行业门槛。”广州一家中型私募基金总经理昨天对南都记者表示。
整治:
150起违法违规私募行为受罚
1月1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官网发布《关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投资业绩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除要求按规定填报产品投资业绩外,为防范利益输送,中基协还要求投资管理人员填报家属等社会关系信息。
而证监会发言人近期也在新闻例会上披露,在私募基金领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逐渐增多,备案信息失真、违规募集资金、挪用基金财产等管理失范问题突出,甚至滋生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据证监会官网1月19日公布的消息,2017年,老鼠仓立案13件,从涉案领域看,8起案件涉及私募从业人员“老鼠仓”。从违法行为看,共同违法案件增多,由私下单独交易转变为共享信息、交换信息、合谋从事非法交易;有的老鼠仓与内幕交易、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相互交织。私募基金领域违法金额巨大,多种违规行为叠加,市场危害加深加重。
事实上,2015年以来,监管部门对私募机构共开出超过150张罚单。各地证监局也在持续对于违规的私募进行打击。2018年1月12日,广东证监局公布对林广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短线交易“冠豪高新”股票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在备案方面,主要问题为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产品未备案或未及时备案。此外,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相关资料保存、基金财产、内控制度建设、专业化经营等也是违规高发领域。
而在2017年5月福建证监局开出的罚单中,私募法定代表人吴刚利用管理私募产品,了解产品投资操作情况,通过买卖相关的股票,给私人的账户谋利。证券账户里的钱来自第三者,吴刚通过给他人谋利,提取业绩报酬。吴刚交易的股票有16只,获利948.02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吴刚是一位“公转私”的基金经理。此前在某大型公募基金公司管理过160亿规模的大型基金。
该案例也被证监会列为2017年20起典型违法案例之一。 采写:南都记者 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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