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份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主办法官却判决不准予离婚的特殊判决书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份充满“人情味”的判决,让大家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倡导双方珍惜婚姻,共同度过磨合期,勇于承担家庭责任,给大家提供正确的价值指引,带来了满满的正能量,值得大家点赞! 杜万华法官在《法治中国说》栏目中指出,家事法庭应当承担起拯救危机婚姻的职能,对于那些存在危机的婚姻,应当挽救。近年来,八零九零后成为离婚大军中的主力,而导致他们离婚的往往都是一些生活小事,年轻气盛、娇生惯养、父母过度包办等等因素导致他们对家庭和婚姻没有正确的认识,一言不合就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这些“冲动型离婚”而非夫妻感情真正破裂,应当尽量的挽救,充分做好和好工作,给双方一次的机会。 法院的主要职能是审判,但在家事审判领域,却是一个情大于理的地方,家事法官既是裁判者,又是倾听者、劝导者,离婚案件合则两利,分则两伤。法官审理离婚案件时,在确保保障当事人婚姻自由的基础上,更要承担起拯救危机婚姻的职责,正确把握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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