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随着101万元案款的履行到位,因疲劳驾驶导致1死5伤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的五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长安区法院沣峪法庭全部得到圆满化解。 疲劳驾驶造成1死5伤 2016年3月14日凌晨1时50分许,被告王某受被告王某某雇佣驾驶半挂牵引车/半挂车沿107省道由东向西行驶时,因疲劳驾驶,车辆驶入对向车道,先后与对向行驶的两辆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其中一辆小轿车司机陈某某当场死亡、其他五人受伤、三车均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肇事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死者陈某某年仅22岁,系家中独子,事故发生当日,正是新婚蜜月旅游返程途中。 公正审理,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及四名伤者将肇事司机(肇事司机王某已因交通肇事罪被另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个月)诉至长安区法院要求民事赔偿,并申请诉讼保全肇事车辆。到庭后,死者家属及伤者情绪激动,要求肇事车辆所有人立即进行赔偿。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鉴于案情复杂急迫,涉及当事人较多,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肇事车辆予以扣押。由于肇事车辆系河北省车辆,在长途运送货物途中发生事故,而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又系河南省某保险公司,且与车辆登记的所有人无法取得联系,这些都给案件办理带来了诸多困难。 通过多种途径查询、联系被告,承办法官最终联系上被告保险公司及车辆运输公司。经了解肇事车辆虽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实为个人购买后挂靠在该运输公司,法院依法追加实际车辆所有人为被告。因该事故造成三车连撞,涉及无责任两车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无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依法追加无责保险公司为被告,并通知其参加诉讼。至此,该起交通事故引发的五案进入实体审理。 因五起案件系同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在充分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质证,并进行了合并审理。在为时一天的开庭审理,充分掌握案情后,法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复对各案当事人的损失、赔偿金额、分配标准一一进行计算、核实,最终依法对各案进行了判决。 促案结事了,执行101万胜败皆服 判决后,考虑到执行尚未到位,承担主要赔偿义务的被告又均在外地,若被告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后续不但会增加各原告的诉累,也很有可能导致案件在很长时间内无法得到执行。为实现案结事了,让逝者安息,也让受害人及家属尽快拿到赔偿款,承办法官在判决生效后积极联系各案被告,经多次协调,顺利将101万元案款执行到位。 1月16日,拿到赔偿款的各案原告,被法官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敬业精神深深打动,也对自己之前的不理智的过激行为表示了歉意。与此同时,被告车主在临走时向法官深鞠一躬,感谢承办法官不歧视,公平、公正地审理了此案,感谢法官对其的谆谆教导,自己会牢记于心,平安出行,平安归家。至此,该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圆满审理并执结,不但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更取得了胜败皆服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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