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好代表建议,既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光荣使命。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的主渠道,从三方面抓好办理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方向,促进建议办理与检察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转化为市检察院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以代表提出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认真研究体系化、制度化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解决思路,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建议办理扎实有序推进。对于涉及多项检察职能或全局的问题,坚持由院领导领衔,充分调动各级院、各部门工作资源投入办理。全程督查督办,严把办理规范关、期限关、质量关,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注重通过全程沟通提升办理效果,对于当年很难取得办理突破的建议,强化持续办理理念,做好跟踪办理和后续反馈。 三是加强代表联络,为深化建议办理成效提供充分保障。通过手机报、微信联络、组织联络活动等方式,将联络工作做在平时、做在日常,便于代表了解检察工作最新动态。依托联络工作管理系统,对代表在日常联络中提出的各类建议一并纳入数据库管理,认真做好办理、转化、反馈,确保代表日常建议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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