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天下] 扬州“醉驾王”吹爆酒精探测器 交警表示“闻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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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09: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盐城
搜狗截图18年01月12日0905_42.png


昨天晚上,江苏省统一部署了酒驾整治行动,扬州市交警部门也集中展开了突击行动。                                      

据悉,昨晚共查获酒后驾车15起,其中醉酒驾车3起。另外,在昨晚的行动中,一名男子在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中,竟吹出了“>550”的高数值,堪称扬州年度“醉王”。



“>550”是什么概念?简单点说就是超醉驾标准6倍还多!也有可能是仪器不经扛,已经被他吹爆了!


这位大哥,您这是静脉点滴的酒精吧!


但更可怕的是,他的车子刹车片几乎失灵……

年度“醉王”


来玩命了,酒精含量创纪录还“不用刹车”



昨晚8时许,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在漕河岗查获了一名醉驾男子,现场测试结果骇人听闻,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了550mg/100ml。闻讯后记者立即乘车赶往现场。



经过了解记者得知,这是一辆奇瑞轿车,当时正沿着万福西路由东向西行驶,在抵达路口检查点前方时,这辆车突然停了下来。“此前我们就曾查获类似酒驾者意图逃跑的情况,所以我们的民警很敏锐,立即就赶了过去。”四大队大队长张智刚介绍。



就在这个过程中,从车上同时下来了两名年轻男子,并试图要逃离现场,不过由于民警赶到及时,成功将两人控制。然而,面对初步询问,这两人居然都不承认是自己开车的。


“我们亲眼看见车上就下来了他们两个人,所以肯定有一人是驾驶员。”警方立即将两人分开进行测试,并盘问。测试结果显示,一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而另一名河南人师某则高达550mg/100ml。



“看到这个数字,我们自己都还有点不相信,又特地让他再测试了一遍,结果还是相同。”民警介绍,通过进一步调查盘问,最终师某承认是自己开的车。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师某虽然还能进行基本的交谈,但是其神情、动作基本已经处于“恍惚”的状态。


更加令人后怕的是,当民警上车准备将该车移走时,发现轿车的刹车几乎已经处于失灵的状态。“我们下来一看,刹车片基本已经磨没了,师某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驾驶如此不安全的车辆上路,如果没有被查获,后果不堪设想。”强行闯卡


不要命了,遇到检查他先倒车后强冲



此外,昨天晚上8时整,记者来到同泰路与绿杨路交叉口,此处是市交警支队六大队的检查点。在现场,民警设置了检查通道,并对由北向南的车辆逐一进行检查。

行动还没开始多久,一辆轿车便在经过检查点时被警方查获,通过测试,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对于这一结果,驾驶员也坦然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称是晚饭时喝了“两瓶啤酒”。


就在民警刚处理完这起酒驾案例时,在检查点北侧约一二百米的地方,一辆白色起亚轿车突然停了下来。见形迹可疑,六大队民警立即上前,准备将该车拦下。



没想到,见到民警赶来,开车男子干脆直接挂上倒挡,意图倒车逃跑。但此时路上的车流量较大,倒车时起亚轿车与后方一辆斯柯达轿车发生了碰撞。


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一边加速赶去,一边大声制止驾驶员。此时见向后跑不了,男子又向前猛冲,过程中,一位民警险些被撞到,靠着跳过中间的隔离护栏才躲过一劫。


当该车冲到路口前时,由于车辆较多难以通行,再加上六大队大队长房乃俊不顾安危站在车前堵截,男子最终还是停下了车,并立即被警方控制。经过现场测试,开车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驾的标准。六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记者看见,起亚轿车后方的保险杠已经撕裂,而斯柯达轿车车辆前方、侧面及后视镜均有损坏。斯柯达轿车驾驶员也是惊魂未定:“我停得好好的,就看他倒车撞了过来,真是不要命了。”


他到底喝了什么?

警方用四个字描述:闻所未闻!!


酒精含量高达550mg/100ml是个什么概念?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则是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超过正常酒驾标准的6倍还多!

那么这个师某到底喝了多少酒呢?询问中他向民警交代,自己晚饭时喝了“半瓶”,不过这个说法显然不符合常理。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

此前扬州市曾两次出现过高度醉驾的情况

↓↓↓

2015年7月24日,44岁的高邮货运司机卢某在吃过晚饭后,醉驾开车经过卸甲镇南渠附近一处路段时,撞上了同样也是吃过晚饭,准备回家的刘某,致使其严重受伤。通过血检报告鉴定,案发时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26.2mg/100ml。

2015年8月1日晚9点左右,一市民发现在依云城邦小区西门绿化带上,一辆轿车停在上面受损严重,车辆驾驶员仍在车内,呼叫不应。接到报警后,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赶至现场,发现肇事驾驶员满身酒气,其昏迷像是喝酒过多导致。经过血检报告,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404.7mg/100ml。


这两起案例均刷新了当时的记录。而此次师某的醉驾行为,不出意外的话可能将再次改写自酒驾入刑以来,被查获的酒精含量最高的数值。警方介绍,至于师某具体喝了多少酒,还要等他清醒之后再作进一步调查。不过在昨日的采访现场,一名长期从事一线工作的交警评价了四个字:“闻所未闻”。


然而,这样的记录却并非我们想看到的。

最后小编还是要唠叨两句:


关于酒驾,这些事情不可不知!




什么是酒驾?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饮酒驾驶条件:

20mg/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


醉酒驾驶条件: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


【提醒】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啤酒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酒驾后果很严重 处罚有哪些?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措施=暂扣6个月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醉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措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罚措施=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罚措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处罚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注意!这些都是酒驾!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临近新年,小编温馨提醒大家

亲友聚餐饮酒增多

酒驾行为发生概率增加

一旦发生事故代价惨痛

请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同事亲友之间也要相互提醒

杜绝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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