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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21时许,大丰交警大队草堰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204国道草堰街北侧路段时,发现快速车道里停着一辆小轿车,既没有打开双闪灯,也没有放置警示标志,后方车辆纷纷避让,情况十分危险。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驾驶员正躺在驾驶座上呼呼大睡。交警做好车辆后方预警后,多次敲车窗、车门,驾驶员才从梦中惊醒。当他迷迷糊糊摇下车窗时,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见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乙醇含量竟高达120.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面对事实,驾驶员陈某(男,44岁,兴化大营人)如实陈述了其中午应酬时喝了半瓶酒,认为过了半天应该没事了就开车前往东台准备购置家具,行经204国道时体内酒精发作,越开越困竟睡了过去。经网上核查,陈某曾于2015年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东台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这次属于再次酒后驾驶,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胥继明 陈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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