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集体合同审查……江苏人社系统26项事项不见面也能审批完成啦!11月15日,省人社厅发布“两项清单”。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其中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征缴等26个事项可不见面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职工退休等6个事项见一次面就能办理完成。换句话说,以后办这些业务,老百姓们可以少跑腿啦!不见面事项清单包括: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机构许可、香港澳门服务者在内地设立独资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职业中介)机构审批、技工学校设立审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养老保险费征缴、对在宁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统筹金的收缴、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表彰奖励优秀农民工及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集体合同审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授权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服务)组织从事人事代理业务、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备案、企业年金方案备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社会保险登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稽核、社会保险稽核。
见一次面事项清单包括: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在宁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零星报销支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工伤认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退休审批。 除了避免让老百姓少跑腿,清单上还特别明确了每一个事项的办理时限。比如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清单明确,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案件,在案件查结后10个工作日内,举报人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告知奖励事项之日起1个月内,按要求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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