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大丰:司法“春风”惠企 服务“活水”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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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司法“春风”惠企,用服务“活水”润商,助力民营经济拔节生长,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快调快结 高效解纷纾企困
  2023年初,一场买卖合同纠纷让盐城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陷入困境。
  该装备公司与江苏某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总价超1.1亿元《采购合同》,约定交付2000余台航拍无人机、多套网络系统及配套服务。然而,当装备公司交付价值6000余万元货物后,新媒体科技公司支付1000余万元后,由于资金链紧张,迟迟未按照合同给付节点支付剩余货款。
  2024年4月,该装备公司将新媒体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立即支付剩余5000余万元货款及违约金。
  承办法官敏锐认为,若直接判决解除合同,装备公司可能需向案外人第三方供应商支付巨额违约金;若强制履约,本就资金紧张的新媒体科技公司可能彻底“崩盘”,形成“双输”局面。这亿元订单背后的连环困局该怎么解?
  于是敏锐将目光投向纠纷的“第二落点”——第三方供应商。通过调查走访,敏锐发现装备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零部件采购合同标的物具有通用性,转售难度较低。
  “解铃还须系铃人!”敏锐立即组织装备公司与第三方企业会谈,向第三方说明目前的困境,最终第三方企业同意解除采购合同。与此同时,原、被告的调解也取得了实质进展,双方同意将已交付货物按实际使用情况折价结算,未履行部分合作终止,双方互不追责。
  这场看似“死局”的纠纷,在法院的精准施策下,仅用一个多月便实现“纠纷化解﹢资金回笼”双赢。
  大丰区法院设立企业家特邀调解员制度,选聘8名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家担任调解员,推动实现“商事纠纷商人解”。在沪苏、苏盐、常盐等跨区域共建园区设立审务工作站,制定20项暖企措施护航重大项目,推行“法官驻点﹢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服务模式,助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联合司法局、金融监管局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通过“线上﹢线下”双轨调解,成功调解金融纠纷716起,涉及金额2.6亿元,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工作室”。
  诊疗重整 三维联动助企生
  走进江苏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内木浆生产线整齐排列,专利证书在展示墙上诉说着辉煌。这家曾将可降解清洁产品销往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司,三年前却一度停滞。
  2021年因经营困境停产后,公司将厂房设备租赁给第三方继续生产同类产品,至2024年,随着债务危机加剧,公司向大丰区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法官经调查了解到,该公司虽资不抵债,但持有的专利技术和行业排污许可证,在业内极具市场价值,且生产的清洁产品销售渠道及市场均较为稳定,具有较大重整价值。2024年6月,大丰区法院启动预重整程序。
  考虑到该公司属于化工企业,如引入同行业企业可大幅减少在土壤修复和化工设备拆除上的投资,促使债权人利益实现更大化。法官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指导临时管理人协同属地政府招商部门,对接多家同类型化工企业,最终促成引入1630万元投资款。
  因案涉公司处于租赁状态,为清除后续交付障碍,法官主动协调投资人收购承租方新增设备及部分成品、半成品,并推动投资方先行清偿90余名职工工资,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将潜在风险控制在源头。
  经过半年的高效推进,该案于2024年12月转入重整程序,不到一个月,法院即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链条不断,职工不散,税源不失。大丰区法院秉持“诊疗式”重整理念,构建“法院主导﹢政府协同﹢管理人履职”的“三维联动”机制,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挽救困境企业,既缩短了司法周期,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又守护了劳动者的“钱袋子”。2023年以来,该院通过破产重整帮助7家企业重获新生,化解不良债务3.7亿元、盘活闲置土地161亩。
  放水养鱼 柔性执行护企兴
  “法院不仅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更让我们感受到‘纠纷有路、解难有方’的法治底气!”大丰某生态农业公司负责人陈某向执行法官致谢。
  该公司因原经营者管理不善陷入困境,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发现,公司系政府招商引资重点企业,从事高标准零碳产业项目且前期投资巨大。经调查,公司现由小股东陈某接手经营,员工正在积极开展生产自救,而属地政府200万政策补贴也发放到位。
  面对“保企业”与“护债权”的双重考量,法官积极与属地政府沟通,并多次组织当事人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企业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款项获一年履行宽限期。目前企业已恢复生产经营,按期履行第二期付款义务。
  这样的柔性司法实践,正是大丰区法院构建“惩戒﹢修复”双向信用机制的现实体现。
  为精准护航企业发展,该院建立失信企业动态管理台账,2023年以来,对辖区内63家失信被执行企业开展“拉网式”集中排查,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逐个制定专项执行方案。
  针对有履行意向但因资金周转、生产周期等客观原因暂时困难的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对企业正在使用的生产设备、经营场所等关键资产,在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软查封”,允许企业继续使用并通过经营收益偿还债务;对已被查封的资产,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求实施“滚动解封”,即企业按约定比例履行部分债务后,同步解封相应价值的资产,为企业留足生产自救空间。
  2023年,该院累计屏蔽失信企业信息75条,完成信用修复20家,促成涉企执行和解案件119件。
  大丰区法院通过“惩戒不缺位、修复有温度”的执行策略,既让失信企业感受到法律威慑,又为诚信履约但暂时困难的市场主体打通“重生通道”。一项项务实的举措,正是大丰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鲜明注脚,为辖区企业轻装上阵、稳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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