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辖区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5月21日,大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港区中队民警深入电动车销售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9时,港区中队民警走访了港区销售摩托车、电动车的商家。民警强调,商家要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同时,民警以面对面宣讲的方式,向销售人员讲述销售超标电动车后上路行驶的安全隐患,并加强对前来购买电动车群众的宣传工作,督促群众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应当按规定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当好交通违法劝导员,为辖区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次活动共走访13家电动车商家,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有效督促了电动车销售企业对主体责任、隐患排查、安全措施的落实,为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在思想上再次敲响警钟,切实为预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大丰港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陈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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