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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大丰区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盐靖.2024春耕行动”,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对平安的期盼。
“警察同志,我捡到一只受伤的鸟,看着有点像猫头鹰,我估计是保护动物,它好像翅膀受伤了,飞不起来了。”25日晚6时许,一位热心市民来到城西派出所报警求助。
民警接过群众手中的纸箱,仔细查看后,确认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长耳鸮。只见长耳鸮长着萌萌的大眼睛,警惕地观察着周围,十分可爱。它在纸箱中一动不动,疑似受伤。
民警对热心群众的行为给予表扬,一边对长耳鸮进行检查,一边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保部门取得联系。很快,这只受伤的长耳鸮被送往救助点,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悉心照料和喂养。据分析,这只长耳鸮可能是在飞行过程中受了伤,导致无法正常行动。待其身体恢复后,将被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长耳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个人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要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实施救助。若野生动物没有明显受伤,具备自主行动能力,可将它们移至路边安全地带。若明显受伤,丧失行动能力,处境危险,应及时拨打110或者联系当地动物救助部门开展专业救助。(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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