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丰区公安局万盈派出所社区民警对辖区流动人口登记时,在辖区某生猪养殖场发现该单位有流动人口10人,但是只有8人身份信息明确,另有夫妻二人称身份证件丢在老家。
社区民警张杰文觉得事有蹊跷,心生疑惑。他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多次上门了解情况。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查清二人的身份信息。经查询,这夫妇二人竟然是网上逃犯。
原来顾某和丁某夫妇二人都是泰州市兴化籍人,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期间,该二人经营的兴化某制衣厂拖欠61名工人劳动报酬18万余元,经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后,仍拒不支付,并且离开兴化逃避调查,后被泰州市兴化警方上网追逃。 目前,该夫妻二人已被移交兴化警方。 警方提示 提示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示二: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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