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大丰区司法局选调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选调1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3日,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5楼502室(大丰区东宁路与幸福东大街交界处。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 202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点击订购)。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决定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本次选调面向盐城市大丰区区直机关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盐城市其他县(市、区)各级机关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风务实,群众认可,具有履职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0年10月30日。
3.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专业为法律类,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与所报单位现有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74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0年11月9日-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组织。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5楼502室(大丰区东宁路与幸福东大街交界处,联系电话:0515-83523002)
(3)报名所需的材料。①《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②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照片;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工作经历证明;⑥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
2.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后,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并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程序。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党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0515-83523002、0515-83520509。
监督电话:
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69188522。
1. 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11月3日
文章来源:http://dafeng.yancheng.gov.cn/ar ... _11833_3445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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