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0月2日晚18时许,新丰镇方强大明桥东侧100米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却发现事故现场只有一辆二轮摩托车和一名中年男人倒在地上,摩托车后储物箱有轻微擦痕,男子头部大量出血,其他再无线索。辖区中队负责人意识到案情重大,第一时间向大队汇报。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智勇高度重视,亲自坐镇指挥,成立破案专班,迅速将专班警力分成三个小组展开调查工作:一组人员负责以事发地点为中心向周边道路区域进行辐射巡逻;一组人员负责调取周边道路监控视频;一组人员负责对现场周边的老百姓进行连夜走访。截至次日中午,综合各方面线索,已初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逃逸事故,逃逸车辆为一辆三轮车。
明确案件性质后,大队迅速在本地网络媒体、微信平台及事故周边地区及时发布协查通报,广泛征集线索。经过大量调查和研判分析工作,初步确定了肇事三轮车的特征和走向,肇事驾驶人也已基本锁定在方强居委会范围内。
10月4日早晨,破案专班民警对方强居委会进行划片包干,逐户排查,发现方强居委会185号的严某有重大的肇事嫌疑。民警在严某住宅核查过程中,发现严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有轻微损坏,损坏部位与事故摩托车的碰撞痕迹基本相符,民警立即传唤严某进行询问。在办案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讲法释法下,迫于法律威严,严某终于坦白了其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事故致人受伤后,因害怕承担事故责任和逃避赔偿,驾车逃离现场的违法事实,此案顺利告破。案件侦破过程中,大队共出动警力20余人次,调取公安和民用监控点18处,查看监控时长20余小时,走访群众300余户。
该起逃逸案件发生在中秋、国庆小长假期间,同时又正值十九大安保攻坚决战阶段,性质十分恶劣,影响十分巨大。案件的侦破,意义重大,既打击了逃逸者的嚣张气焰,又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奠定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