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有力打击和震慑涉酒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大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大桥中队民警创新思维、率先在清晨时段查处“隔宿酒”。10月3日5时,交警中队组织民警在盐城市大丰区南王线上开展“隔夜酒”查处专项整治行动,成功查获1起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李某(男,23岁,大丰区小海镇人)驾驶苏J**C81小型轿车行驶道路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4.7mg/100ml。 经查,10月2日晚,国庆长假,家住小海镇的李某,邀约了几个朋友在自己家吃饭,兴致高了便小酌了几杯。李某在家休息了一晚后,感觉已经清醒过来、开车没事,便驾驶自家的轿车出门,谁知,被民警逮个正着。就在民警对李某进行酒精检测时,李某还不解地说道:“我是昨天晚上喝的酒,隔了一天早就消化了,怎么还是酒驾?” 目前,民警依法扣留了胡某的驾驶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在此,交警提醒:现在社会上流传着一种“饮酒后6小时就不会查出酒精”的说法,其实并没有科学依据,因为每个人的体质都有所不同,致使每个人体内的酒精分解能力也不同。所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的前一晚尽量做到少喝酒或者不喝酒,如果前一晚喝了酒,甚至喝得比较多,第二天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触碰酒驾的“高压线”。(陈凯玲周海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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