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中午1时许,大丰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其降落在南环路城南污水处理厂大门东侧一百米处的无人机没有了。
民警冯普晴接到警情后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失主洪某,得知他是电力公司外包员工,负责用无人机查看电力线路,他将无人机降落在城南污水处理厂大门东侧一百米处后准备去取的时候,发现无人机没有了,价值一万余元。
民警冯普晴顶着炎炎烈日,通过走访周围群众和调取周边监控,发现该无人机被从这个地方经过的一位驾驶员捡走。后通过民警联系,该驾驶员称其并不知情,以为该无人机是废弃物,当得知是电力公司的物品时,而且价格在万元以上,驾驶员立即表示要送到派出所归还给失主。
当失主洪某从民警冯普晴手上成功拿到了失而复得的无人机时,表示万分感谢,为其挽回了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