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在公共场合佩戴口罩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但仍然有一些人,认识不到佩戴口罩对自己和他人的重要性,我行我素,目无法纪,甚至于在遇到好心人劝阻时,居然对劝阻人拳脚相加!对于这样的人,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的原则是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有一个抓一个!
13日下午,家住大丰区某小区的王某从外边散步准备回家,途中与老婆为琐事争执了几句。步行到小区门口时觉得戴着口罩太闷于是将口罩摘下。小区保安见王某不戴口罩就进入小区遂上前劝说,要求其佩戴口罩后再进入。
王某正一肚子火无法发泄,见保安多管闲事,认为自己已经快到家门口了,不听劝阻执意往里闯,遭到保安的阻拦后。一把将保安推倒在地,保安爬起来继续劝说王戴上口罩,但王某一意孤行,甚至对保安拳头相向,想迫使保安放弃阻拦。然而保安一路阻拦至其家门口,本已回到家中的王某竟然再一次冲出来意图殴打保安,被其老婆和围观群众制止。 民警接报后前往事发地点调查,在听取围观群众的描述和查看监控后,民警决定口头传唤王某到所接受询问。然而王某回家后想想心中不爽并喝了酒,当民警依法传呼王某极其不配合,甚至挑衅民警,放言称就不配合调查,有本事你们把我拷走!民警见状决定对其进行强制传唤,将王某押解回所。
没想到王某到案后拒不承认自己打人的违法事实,在民警向他展示了他打人的监控录像后他仍然矢口否认自己的打人行为,并且一再辩解称自己已经到家了不需要戴口罩。看到王某态度如此恶劣,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谈话,王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认了自己打人的违法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警方的处罚。王某说,自己以前一直本本分分,没想到当时太冲动了,做了违法的事,以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凡是三思而后行,不给家人和社会添麻烦。公安机关对王某寻衅滋事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期间,主动配合相关部门人员的防疫工作是每位市民应尽的义务。拒不配合工作,扰乱社会秩序或是可能危害到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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