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人 2 个月的利息没有给,盐城一小伙被人要债,他一时激动,从后备箱里拿出一把长刀捅了过去,致一人当场死亡。近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最终被告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16 年。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案的审判长由盐城中级法院院长担任,公诉人由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担任,两院一把手同时出庭,这在盐城尚属首次。 案发:为了 1000 元将他人捅死
事情发生在 2019 年 1 月 6 日。当天晚上 8 点左右,射阳县 26 岁男子刘立(化名)与他人在海河镇某超市二楼的一房间内赌博。深夜 11 时左右,陈某前来向刘立索要 1000 元利息。原来,两个月前,刘立向陈某借款 10 万元钱,双方约定利息为 500 块钱一个月,见刘立两个月没有给利息,陈某便赶来要债。 " 他朝我要钱,我说我没钱,他就用塑料凳子砸我的头。" 据刘立回忆,双方你来我往,发生争执。之后,经在场多人的劝说下,刘立便先行离开,陈某见状也追了出来。这时,有一名牌友不停地说刘立," 他说没本事不要借钱,话很难听。" 刘立被牌友的话一刺激,便从汽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一把长刀,然后冲向这位说话的牌友。" 我当时就想拿刀吓唬他一下,没想到他一直躲在陈某的身后。" 刘立为了甩开陈某,情急之下,便一刀刺向陈某的腹部,导致陈某血流不止,后陈某倒在地上。 紧接着,刘立又持刀追砍牌友,结果对方已经跑远了。" 我回头看到陈某倒在血泊中非常害怕。" 据刘立介绍,后来他出于恐惧,便驾车逃离了现场,将刀具和手机扔在了附近的鱼塘里。 第二天凌晨 1 点多钟,陈某被人发现,后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结果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上午 9 时许,警方在射阳县一居民家中将躲藏在此的刘立抓获,经测量,其作案的刀长达 42cm。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刘立 1993 年出生,事发时他妻子已有孕在身。死者陈某也是一名 90 后,有一 5 岁的幼子。 审判:法检 " 两长 " 首次同出庭 12 月 24 日,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对刘立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该案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冰担任公诉人并出庭支持公诉,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世华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及被告人亲属旁听庭审。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就案件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刘立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他在 2015 年因为聚众斗殴被判过缓刑,这次又犯故意伤害罪,决定数罪并罚。" 最终,被告人刘立因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为认真落实 " 谁执法谁普法 " 责任制,法庭上,王世华还对被告人刘立予以了判前教育,忠告其要懂得反思,仔细算一算犯罪的代价;懂得敬畏,回头看一看脱轨的人生;懂得珍惜,认真想一想未来的道路。葛冰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也告诫被告人,做人要担当作为,努力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立身要理性平和,遇到矛盾冲突时多沟通交流;处世要知法守法,时刻自觉尊重法律权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本案是盐城市首例重大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案,也是法检 " 两长 " 首次同庭履职,是 " 两院 " 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生动实践,也是共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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