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归集了一般、较重、严重交通失信信息,本期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4785人、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2943人、构成严重交通失信行为204人。
交通失信记录被划分为 一般交通失信行为 较重交通失信行为 严重交通失信行为三个等级 有效期也不同
一般交通失信行为
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年度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20起以上的; 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或者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20次以上等行为。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一年内发生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等行为。
较重交通失信行为
严重交通失信行为
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1年; 较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名单”,有效期3年; 严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有效期5年,期满后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系统将自动修复。
除此之外,一般失信的行为主体可在一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60个小时,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评为先进个人的可对一般交通信用失信记录予以提前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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