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间借贷之名虚增债务 非法占有他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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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6 16: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7月25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件以张某甲为首要分子,以张某乙为骨干成员,以魏某涛、程某杰为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因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同行“甩单”等方式选择急需用款但还款能力有限的被害人,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转单平账、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肆意认定违约、软硬兼施“索债”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并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歹、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汪某、杨某祥、刘某因参与该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同时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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