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郑先生向华商报反映,汉中市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房产),在城改项目中占用了他公司的2亩土地,在上边修起了5层楼,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曾多次责令停工,但都未能令行禁止。 投诉:越界强占他人土地 近日,家住汉台的郑先生向华商报反映,2001年,他自己的汉中市正中物业管理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中物业),购买了一块面积为1320平方米的土地,土地位于北团结主干道上。 根据郑先生提供的一份土地证显示,2010年9月27日,正中物业从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以“国用(土)第6456号”土地批复文件拿到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49年5月21日。 据郑先生介绍,后来搞旧城改造,地面房屋被拆除,华建房产拿下汉台区东关片区原纺织品公司旧城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5月动工开建。“开工后,华建房产竟然不按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规划图操作,越线占用我公司的2亩土地,在上边建起了5层楼。”郑先生说,开工前,华建房产曾和他谈过收购土地,但价格没谈拢。 郑先生说,早在多年前,他的公司就和华建房产公司因此事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以华建房产是知道地界的,但对方还是越线违建。 执法局:多次责令违建商停工 2015年6月3日,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给出建设意见通知称,为保证纺织品公司改制职工和旧城改造搬迁户尽快回迁,在汉中市正中物业土地问题未解决之前,同意先行建设1#楼、2#楼距正中物业地界大于6.5米的范围部分,待问题解决后建设其余部分(即越线占用土地)。 2015年7月28日,汉中城管执法局给华建房产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责令华建房产停止开挖建设1#、2#楼A-1轴及1-1轴以西范围。今年4月11日,华建房产再次被汉中城管执法局责令停止违法建设。 8月31日,华商报记者致电汉中城管执法局,“这确实是违建,但问题很复杂,我们几次责令其停止建设,也采取了很多强制措施阻止违建施工,但他们前后一两年都在修修停停。”汉中城管执法局一负责人说,现在已就此事报批市政府,请求依法查封违章建筑。 此外,2015年7月29日,汉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也给华建房产发了停工通知。郑先生说:“华建并没有执行停工通知而是继续建设”。 开发商:拿地时郑先生的地包括在内 8月31日,华建房产公司相关负责说,他们公司是有合法手续,才开工建设的。违建的那块地,华建房产已经买下,并提供一份证明材料。 材料显示,2017年6月20日,按照市政府文件和区政府要求,华建房产已支付依法收回第645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费446万,足额转入指定的账户中。收款票据上盖章为汉台区东关城市拆迁建设管理办公室财物专用章。 华建房产公司一负责人介绍,2016年10月31日,汉中市政府发文责令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第645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求市国土局从收到通知起30日内,完成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相关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收回土地,给我们发土地证,所以城管执法局就以无土地证这一条认定我们公司是违建。”该负责人说,这责任不在华建房产公司,因为改造项目工期紧,拆迁户都急着回迁,所以就按批文执行建设了。 9月1日,郑先生告诉记者,他并没有收到任何补偿款项,土地证还在自己手里。 土地不是华建房产的,为何该公司敢擅自占用施工?华建房产公司一负责人解释称,他们公司拿地时,属于郑先生的地是包括在建设项目内的,后来才发现郑确实持有第64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张映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