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向郭成林宣读执行死刑命令。 法院 供图
中新网鄂尔多斯6月25日消息,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内蒙古男子郭成林竟持刀行凶致3死1伤。25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达拉特旗依法对郭成林执行死刑。 据了解,因怀疑妻子闫某与其租住处房东袁某某之子袁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郭成林产生杀害报复闫某和袁某某全家的念头。 2016年11月25日7时许,郭成林从家中厨房拿了一把尖刀到外屋后,趁妻子不备持刀朝其臀部捅刺一刀,妻子闫某呼救并转身夺刀反抗,郭成林又朝其胸腹部捅刺数刀。随后,郭成林追赶闻讯而来的袁某某至院门口,并持刀向袁某某背部、胸部各捅刺一刀,袁某某挣脱后逃离现场。 郭成林返回院内,踢踹袁某某家外屋房门未能踢开,遂从西侧窗户翻入里屋,持刀朝炕上的袁某某之妻乌某某胸腹部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又朝炕上的袁某某2岁的孙子巴某某捅刺数刀。 最终,闫某因全身多处创口及肺脏、肾脏贯通创造成大失血死亡;乌某某因胸主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巴某某因心脏贯通创死亡;袁某某构成轻伤(二级)。 作案后,郭成林在现场向接警赶到的公安人员投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对被告人郭成林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郭成林不服,提出上诉。 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郭成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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