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海南省考试局陈述和申辩。 据南海网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23日,海南省考试局发布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对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等相关内容进行公告。 记者从中获悉,今年海南高考共有12名考生16人次被发现违规,拟被取消各科成绩或单科成绩。 针对5名考生在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科目相关的材料,拟被取消今年高考各科、各阶段成绩;针对11人次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或在考试过程中旁窥,拟被取消单科成绩。其中,在11人次中,有1名考生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考试中被发现违规,5科成绩拟被取消;另外,6名考生拟被取消单科成绩。 据了解,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海南省考试局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海南省考试局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