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读者钟女士问:我今年26岁,16岁开始有发作性气喘。现在每到季节变化就会发作,平时也有气促、咳嗽,进行性加重发作每年约3~4次,有时需吸入沙丁胺醇或服用氨茶碱才能缓解。我目前有生孩子的打算,但家人说孕妇不能吃药,我该怎么办?
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呼吸科主任冯起校解答:哮喘患者是可以怀孕的。哮喘患者在怀孕期间的哮喘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与怀孕前相比改变不大,一般从在孕29~36周时,病情相对容易加重。如果哮喘症状控制良好,对于孕妇和胎儿都是安全的。反之,如果哮喘未能得到控制,可能造成孕妇体内缺氧,而发生妊娠高血压、先兆子痫、胎儿宫内窘迫、难产等情况,严重的缺氧甚至危害母体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一般情况下,哮喘患者连续3个月不发作,可在医生指导下考虑减药或停药,建议停药后对身体进行适当调理再妊娠,不建议在哮喘病治疗期间怀孕。如怀孕期间哮喘发作,可在医生指导下根据妊娠合并哮喘用药指南进行治疗,不可听信“妊娠不能用药”的谣言。哮喘患者在医生指导下规范用药,对于母体和胎儿的健康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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