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5年,富园房地产公司在开发盐城市大丰区“朝阳景都”项目过程中,为了少缴税款,公司财务主管被告人田某某经与姜某计议后,先后安排并指使该公司副总经理被告人姜某某、公司会计被告人许某某、徐某某及被告人徐某炎等人通过伪造工程施工合同、付款证明、工程竣工决算书、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等开票资料,虚列、虚增盐城市大丰区“朝阳景都”项目实际工程量,让富园建设公司、富园园林公司及冒用他人名义,为富园房地产公司从税务机关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8张,虚开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70050586.40元案例简评:本案中,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少缴税款,采用了虚开发票的手段,多列成本进行申报,最终不仅补缴税款滞纳金、接受罚款合计1.2亿元,附带三个公司以及五名个人(财务负责人、会计、现金会计等)又被判虚开发票罪。 综合:搜狐网、北京国地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