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3~4月份开展食品专项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共涉及13类食品1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合格率为96.8%。其中,餐饮具32批次,不合格3批次;肉制品18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11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49批次、方便食品19批次、调味品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水产制品10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饮料3批次、豆制品1批次均合格。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