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9年2月22日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斌同志为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洪家宁同志为盐城市司法局局长; 嵇红梅同志为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步胜同志为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管亚光同志为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符文华同志为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施建霞同志为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季德荣同志为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徐杰同志为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崔成富同志为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源同志为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绍前同志为盐城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永前同志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范建江同志为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崔恒华同志为盐城市信访局局长; 朱金明同志为盐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 岳维群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林毅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迎付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冯殿明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杨曦希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朱莉青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辛立林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郑斌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刘连才同志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陈斌同志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从洋同志盐城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娟同志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周俊同志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张亚钊同志盐城市规划局局长职务; 管亚光同志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羊维元同志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戚太龙同志盐城市港口管理局局长职务; 施建霞同志盐城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糜海同志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季德荣同志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徐杰同志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童健同志盐城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源同志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永前同志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洪家宁同志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高定同志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范建江同志盐城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崔成富同志盐城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孔逸忻同志盐城市民防局局长职务; 戴红春同志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岳维群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迎付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士平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朱莉青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辛立林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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