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邹向科遇险情,两次偷偷启动车载“一键报警”求救,等来的不是警察救助,却是所属出租车公司的“马大哈”安全员回电话给已被劫匪架刀劫持的邹向科。劫匪被激怒,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手起刀落,邹向科含恨冤死。 多个信息源显示,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的哥邹向科,去年8月1日凌晨1点左右,在县城载客,被一17岁劫匪持刀劫持,“1点04分,邹向科启动GPS紧急报警系统”,报警后“GPS启动抓拍了凶手持尖刀图片”,却无人应答;“1点46分,邹向科再次启动GPS报警”,警报连接的不是公安机关,而是出租车“大老板”湖南津湘出租车公司安全员,该安全员没有考虑邹向科所处险境,居然打电话给邹向科,尽管邹向科没接电话,却被劫匪发现,刀逼邹开免提回电话。安全员一接到邹电话便问“你在哪里?为什么要触动车内的报警?”,被刀逼住的邹只好说“我现在是在接客,刚才是不小心碰到的”,安全员说“你要小心点”,邹迅速挂了电话,但劫匪已经明白邹报了警,下车时凶相毕露,一刀将邹向科杀害。 凶手在给警方的供述材料中说:当时知道司机触发了报警器,就一直犹豫要不要杀了他。“最后还是决定,不留后患。” 作为的士司机,遇到谋财害命的劫匪,车身狭窄,刀尖抵脖,任何反抗均是徒劳,也只能启动车内“一键报警”,这一紧急求救信息和暴露险情的被劫持照片也传达出去,却被“脑子短路”的安全员打电话过来核实,这无疑就将已处于险境的司机暴露。歹徒与司机交流了一个多小时没下毒手,最后却被安全员一个电话送上死路。也可以想象到,面对这样的勾魂“安全员”,邹向科当时内心是多么愤怒、崩溃和绝望。 安全员一个电话,几句没脑子的问话,尽管看似并没有害命的故意,却与凶手的交代形成了死亡的“因果关系”,是造成受害人丧命的重要原因。 我国刑法就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一条款,该条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要受到刑事处罚;安全员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也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在命案后,来几句轻轻松松的辩解,赔偿几个钱就能万事大吉。 出租车内的报警系统既然隐蔽,司机当然是遇到险情才会偷偷触动。更何况是两次触动,出租车也在可以被GPS定位的低速范围内缓行,拍照系统也将劫匪持刀照片偷拍传送,邹向科可谓是将求救方式发挥得淋漓尽致、无一漏洞。任何一个有脑子的安全员,遇到这种不对劲的情况,都应该首先调看该车录像或照片,观测车辆行进路线有无可疑迹象,确定该车到底在哪儿,然后报警由警方偷偷侦查跟踪。即使可能是恶意报警也须“宁可信其有”,而不是冒失打电话给司机。可是,无论司机求救方式怎么到位,却依然遇到视责任如儿戏的安全员,让事件走向残忍的极端。据此,该案就不能仅仅只是抓捕凶徒,围绕因“疏忽大意”致人死命的安全员以及背后的湖南津湘出租车公司,展开刑事调查就合乎法律规定,也显得很有必要。 湖南津湘公司负责人还振振有词称出租车“一键报警”只是做样子“震慑犯罪分子”,形同虚设。如此草菅人命,着实令人震惊。本应是“救命稻草”的警报系统真成了“稻草”,还招来杀身之祸,出租车行业监管漏洞敲响警钟! 近年来,出租车司机不断被网约车抢占地盘,还要向出租车公司缴纳高额“租子”,家中老少也需日常开支,沉重的生活压力逼得的哥披星戴月日夜兼程跑生活。如邹向科这样的“挑土司机”,家里有三个孩子,妻子无业,父亲眼瞎,母亲病重,该司机被害,好比房子中梁断裂,整个房屋都有垮塌的危机。因此,对这一家老少及时救助就显得十分紧迫。对其他违法违规人员的依法追责,也是法治社会的追求,回应舆情关切的需要。 遇到这样“天塌下来了”的惨剧,据说死者家属还为赔偿事宜在省市县间奔波呼求,受害人家庭这般苦不堪言,若有关部门和涉事公司还要把受害人家属当皮球踢,这则是道德和良知失守,法律和正义缺席。也由此惨案可见地方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