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踩裂窨井盖摔伤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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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0 15: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初,家住南京市溧水区的张大妈在路上踩裂一个窨井盖,不慎被裂开的石块绊倒,当场头朝下摔昏过去。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她发现受的伤要比想象的严重很多。更令她头疼的是,就为了这么一起意外,她打了许多电话,可无论是溧水区城建局,还是当地街道办事处,都不愿为此承担责任,无奈下,她只好一纸诉状将上述两单位告上法庭。
  窨井盖断裂,大妈摔昏
  今年51岁的张大妈,在溧水区欣荣花园小区附近开了家烟酒店。今年4月8日早上,张大妈想把店里的垃圾丢出去,谁料门前的水泥窨井盖突然发生断裂,她一脚踩空,面部跌趴在水泥石块尖上,鼻子、眼眶等部位鲜血直流,当场昏了过去。幸好隔壁店的员工将她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张大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一开始她并不认为伤有多严重,可后来她时常感觉头昏眼花,3个月后发现伤情越来越严重。她去了南京各大医院检查,先后查出脑震荡功能性障碍后遗症,左眼眶凹陷骨折、视力受限、鼻骨中嗝弯曲并向左偏移、左侧大动脉拉伤硬化。
  谁该为意外负责
  哪个部门该为意外负责呢?从事发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年,这个问题张大妈一直没有搞明白。“我当时通过12345找过城建局、街道、区政府等部门,事发当时是有人来看过我的情况,可后来都没有什么回应了。”张大妈说道,“大概今年10月份吧,我请了律师,把溧水区城建局和街道办事处告上了南京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正在协调
  张大妈称,起诉状交上去后,一直在等待开庭。她的代理人,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法院一直在帮忙协调。城建局方面并不觉得这是他们的责任,称涉事污水井为欣荣花园小区门面房的附属设施,产权属于欣荣小区物业。
  作为本案另一被告的永阳街道办事处,12月13日,现代快报记者拨打电话询问,一名工作人员称会找下属街道核实,稍后会有负责人与记者联系,可截至发稿前,该街道一直没有回复。(文中人物、小区系化姓、化名)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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