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大连讯(记者张恒)为了诱惑消费者购买名牌商品,大连籍刘雪、穆某华等人通过淘宝网注册了一家“KENZO”品牌服饰网店,网店上展示的是真品,线下发出的却是高仿假货。至案发时,刘雪、穆某华等人已销售假货金额高达2362万余元。记者近日获悉,今年10月底,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已向西岗区人民法院就此案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5年下半年,刘雪、穆某华及高某娟(已殁)共同在淘宝网“巴黎心店”销售假冒“KENZO”品牌服饰。网店卖家账号及收款支付宝由刘雪注册。时在法国的刘雪、穆某华从法国购买“KENZO”品牌服饰作为样品,由身在大连的高某娟与上海一家服装公司张某取得联系,按照这些样品定制假冒“KENZO”品牌的服饰。2016年11月,高某娟病重,刘雪、穆某华回国接手该网店运营。网店雇佣了孙某等多名员工,数人明知该网店售卖假冒国际知名品牌,仍为其工作。经营中,客服主管通过聊天软件“旺旺”与客户接触,试探客户是否有辨别真假品牌的能力,备注后通知库管发货。 2017年9月,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接到商标持有人的举报,迅速侦破此案,刘雪、穆某华到案,警方从两人处扣押了尚未销售的带有“KENZO”商标、标识的商品价格2130万余元。大连警方查明,刘雪、穆某华销售假冒“KENZO”品牌的服饰金额2362万余元,违法所得1878万余元。至今年4月上旬,该网店数名员工陆续被抓捕归案。10月,大连市西岗区检察机关依法对刘雪、穆某华等多名被告人,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发后,大连警方从上海市松江区张某处扣押销售的带有该品牌商标、标识商品价格巨大。另外,为张某提供假冒“KENZO”及相关图形的注册商标、标识,以及假冒“KENZO”商标标识的领标、水洗标及塑料包装袋的涉案人员,在案发后均到案。 大连警方查明,法国KENZO服装有限公司没有对刘雪、穆某华等涉案人员、单位批发销售带有“KENZO”及相关图形的商品、标识。其案涉的商标、标识均为假冒。 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雪等共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以及未销售金额均巨大,应追究刑事责任。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即将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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