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明确宣传定位、精选宣传角度、创新宣传手段,助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近年来,人民法院着力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查人找物能力、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过程中,新闻宣传对于挤压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空间、在全社会凝聚共识争取支持、提升群众诚信守法意识、宣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效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未来,应当进一步明确宣传定位、精选宣传角度、创新宣传手段,助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一、宣传工作对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意义重大 首先,执行宣传挤压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空间。各地法院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新闻宣传向公众解释了“执行不能”与“消极执行”“执行难”的区别,并将一些执行法律常识推送给群众,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此外,通过宣传“限高”和“拒执罪”的案例,对“老赖”形成了震慑,在社会上形成人人喊打之势。 其次,执行宣传加深了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社会各界逐步认识到,执行中很大一部分难题并非仅靠法院就能一力解决的。执行干警攻坚克难、无私奉献所传播的正能量,让全社会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应为尽为”的勇气与担当,也让公众逐步认识到解决执行难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举全社会之力攻坚克难。 第三,执行宣传凝聚了社会各界共同致力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共识。借力执行宣传,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上至党委、人大、政府和其他部门,下至村居、公民个人,都日渐重视并以自己的方式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二、 执行宣传工作中尚待改善之处 第一,要注意不要过度曝光当事人信息。一些法院未对被执行人及其家人、邻居乃至申请人的肖像、身份证号码等进行“打码”处理。在“纳失”“限高”等法律手段足以让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警惕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敦促其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不宜再对失信被执行人乃至其他当事人过度曝光。 第二,案例选择要恰当,以免影响宣传效果。如在某市的执行工作宣传片中,所选取的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画面皆是在城乡结合部低矮的平房中,被执行人家徒四壁,衣着破旧,神态无奈而茫然,观众不仅不会对这些所谓的“老赖”心生憎恶,甚至由此产生同情心理。有的影视剧把执行工作描写得无所不能,结果由于严重脱离现实导致公众难以对执行工作形成理性认识。 第三,瞄准受众定位,增强宣传针对性。仅仅展示院局领导讲话照片或执行干警列队的画面并不能向公众传递执行工作成效、艰苦程度等有效信息,特别是对于高度关注“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展的申请执行人而言,这些“内部”工作场景不能满足他们的信息需求。 第四,宣传形式要避免影响司法严肃性、权威性。如有的法院在“抖音”平台上传执行法官通过不断切换纸张表露“心声”的视频,实质内容乏善可陈,音乐和画面却显得十分滑稽,有损法官形象和司法尊严。与之对比,东北某法院执行法官为未成年人争取抚养费“霸气”喊话被执行人的录音一经在网上公布,赢得群众拍手称快,该法官的用语虽质朴,但真实地反映出了执行干警的敬业和人民法院为民做主的气势。 三、执行宣传工作的几个重点 第一,执行宣传以法治精神为内核。虽然“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近三年来最重要的任务之一,需要媒体配合营造舆论声势,但毕竟事关公平正义,因而必须坚持严守法治底线,在运用艺术化手段的同时不得超越法律的界限,并且为被执行人继续履行义务留下可能的空间。 第二,执行宣传以争取理解支持为目标。解决执行难题是需要全社会予以配合的系统工程,“基本解决执行难”只是人民法院为此作出的努力,且仅是一个阶段性目标。执行宣传的目标应是凝聚对于构建诚信社会的共识、解释执行不能、就执行工作规范化和执行能力提升寻求社会认同,从而获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宽容,获得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第三,执行宣传以正面内容为主体。如某高院执行宣传片中不仅有执行强制措施的画面,而且将因公牺牲的执行干警的名字、事迹、生前工作场景的照片逐一列出,观众见之落泪,几分钟内便充分了解了执行工作的不易。某市法院对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发布其已履行义务的信息,着力宣传其退出失信人名单的做法,充分体现出司法的教育、引导等正面作用。 第四,精选内容与案例。一些极端的案例固然可以吸引眼球,但由于太过于极端,往往会让受众感觉脱离其实际生活,最终只会看看热闹,达不到宣传效果。因此,宣传内容与案例的选择要更多贴近现实,用老百姓身边事来解读专业性的法律和道理,也要让公众感受到执行工作就在自己身边。 第五,要打好感情牌。在选择案例时,要能够引起社会对债权人的同情以及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者的厌恶。同时,也要展示法院面对一些执行不能案件时的无奈以及为消解执行不能所做的努力。此外,要全面宣传执行干警没白没黑的无怨付出,甚至要把干警因公殉职、患病的情况以恰当的方式展示给社会,引发社会对执行干警的认可与支持。 第六,执行宣传应适当注意形式,维护司法权威。司法工作是庄严、权威的国家行为,因而执行宣传不能对时下流行的有低俗之嫌的宣传形式盲目跟风,应选取与司法工作性质相匹配的形式,同时适当兼顾活泼与可接受性。要使宣传更加多样化。除了现在的全媒体直播外,还可以考虑以纪录片等方式,把执行干警的生活、工作的实景推送给公众。 来源: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