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大连讯(记者 张恒)“更衣室屋顶的4个角落安装了4个摄像头,不停地闪着红色的光亮。”日前,辽宁大连消费者赵先生反映,他到某洗浴中心洗澡,洗完后到更衣区换衣服,猛地一抬头被吓了一跳。赵先生说,男更衣区面积不大,这4个摄像头几乎可以观看到屋内的每个角落,“如果我们在洗澡,更衣室内的画面却被直播出去,这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洗浴中心为防小偷,在更衣室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洗浴中心为保证客人的财产安全,又该如何正确处理? 事件回放 更衣时发现摄像头 赵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11月3日,他带朋友到大连一洗浴中心洗澡,两人洗完后到更衣区换衣服时,他隐约觉得屋顶有闪烁的光,抬头一看,原来室内屋顶的4个角落都装有摄像头。赵先生说,他对监控摄像头的常识也略懂一些,从不停闪烁的红光来判断,这4个摄像头不仅在正常使用,而且还有夜视功能。 据赵先生介绍,男更衣区面积不太大,里面都是储物柜,而屋顶的这4个摄像头几乎可以覆盖到屋内的每个角落。消费者在这里更换衣服,过程中肯定会赤裸着身体。如果这样的画面被不怀好意的人看到传播出去,后果非常严重。赵先生说,洗浴中心这种行为令人难以接受。 记者采访了该洗浴中心的负责人牟经理。提及此事,牟经理也感到无奈。“我们知道有摄像头会影响客源,但确实没有办法。”牟经理说,摄像头是3年前店里重新装修时安装的,主要是为了防盗。此前,该洗浴中心经常发生客人丢失财物的事情,影响洗浴中心的声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连洗浴中心在更衣室安装摄像头并不是个别现象。从事洗浴行业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安装摄像头是洗浴行业的普遍做法,目的是为了防盗,为保护客人的财物安全。 记者提出有消费者担心隐私外泄。“这种情况不会发生。”王先生表示,虽然安装了摄像头,但这些设备都放在专门的房间,有专业人员保管。“不可能有无关人员随意打开,更不会有人随意观看。安装摄像头一是可以对小偷起到震慑作用,二是一旦发生偷盗事件,可以提供证据协助警方破案。”王先生解释道。 严重侵犯隐私权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岩 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活动中,享有隐私受保护的权利。对此,洗浴中心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而不是相反,安装摄像镜头,将消费者的隐私予以公开,这一行为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至于洗浴中心所称的为了防盗等理由,完全不能跟消费者的权利相对抗。作为经营者,应当采取不侵害消费者权利的其他措施来保护消费者的财产人身安全,可以从加强安全管理入手,而不应该以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为代价。 未告知涉嫌侵权 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大连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 王本海 消费者对洗浴中心更衣间安装摄像头行为的不满,既是自己被偷窥的反感,也是对监控内容外泄的担心和恐慌。洗浴中心属于公共空间,判断安装摄像头是否侵害消费者个人隐私,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的行为或做法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二是该行为是否给消费者造成客观损害。如果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做法,仅仅是为了确保顾客的钱财安全,且监控里的内容并没有公开扩散,就不涉及侵犯隐私权。但如果监控内容流传到社会上,给消费者带来了客观侵害,就属于侵权行为。 当然,无论监控内容是否流出,如果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洗浴中心在更衣区安装摄像头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所以,一旦发生侵害事实,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或担刑事责任 辽宁智投律师事务所律师 郝建华 盗窃财物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洗浴中心私自安装摄像头拍摄客人含裸体在内的隐私部位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不能用一种违法行为去制止防范另一种违法行为。洗浴中心有应尽保障客人财物的义务,但消费者的隐私同样应予以保护,否则洗浴中心可能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私密空间禁止安装 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牟飞 近年来,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警方要求宾馆、酒店、洗浴中心等公共消费场所在门前、大厅、走廊等消费区域安装监控,这本身无可厚非,而且也是加强技术防范、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民权益的一种有效措施。但安装此类电子设备不应超过必要限度,比如更衣室等地方就属于非常私密的空间。洗浴中心作为经营企业,没有权利私自录制消费者的穿衣、脱衣行为,否则就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所以,该洗浴中心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这种做法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如果发生监控影像泄漏,给消费者造成名誉损害,消费者有权通过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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