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3时30分左右,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四大队值班室接总队96096电话转警:湖北市民报警称其一辆黑色奥迪A6L轿车被盗,车载GPS显示该车目前在酉阳县境内高速公路上停驶。接警后,执法人员迅速在辖区范围内搜查该车,同时利用监控视频搜索,最终发现该车在包茂高速出城七里槽隧道内(重庆市酉阳县黑水镇境内)违规停驶,巡逻车辆迅速赶往该车停驶地点。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驾驶证件时发现其为实习期,车上搭载一名年轻女子,为防止其强行驶离,于是果断以实习期要被处罚为由将其滞留。在车主及派出所民警到达后,发现这辆湖北籍奥迪小车实为彭某前往租车行租赁,而租车行规定所租车辆严禁驶出湖北境内。针对租车行老板报警称车辆被盗,彭某表示否认,称只是到重庆秀山去玩,并没有想要偷盗这辆车。鉴于驾驶员彭某实习期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而且违规将机动车停驶在隧道内睡觉,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各以罚款200元,共计4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随后,相关车辆撤离现场,对车辆是否“被盗”一案因属治安案件,已移交属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部门特别提醒几点: 1、实习期严禁独自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2、高速公路严禁私自将车辆长时间停驶在应急车道或应急停车港内; 3、租车行在出租车辆时,对实习期内驾驶员应明确告知其严禁进入高速公路。 通讯员 冉磊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文章来源:北青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