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社会上对房地产税的讨论热度居高不下。围绕相关热点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是要征收的,而且是会合理合法地来征收。 “房住不炒”为房地产“纠偏”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刘世锦认为,发展房地产的初心是满足人们住的需求,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走偏了,有些地方将房地产当成投资甚至投机的对象。现在要把这种情况扭转过来,所以提出“房住不炒”。 他强调,对于城市而言,如果房子炒得很厉害,房价炒得很高,城市的竞争力会下降。“有些城市可能愿意推动房价上涨,把房价搞得高一点,土地出让金也会多,税收也会多,但这个是很短视的,从中长期来讲提升了城市的成本,很多人就不敢来了,来了以后也待不下去。” 房地产税会合理合法地征收 针对社会都很关注的房地产税,刘世锦表示,房地产税是广泛涉及民生利益的一个地方性税种,大的方向是肯定的,就是房地产税是要征的。 至于这个税到底怎么征,刘世锦认为,从顺序上讲还是立法先行。 他提到人们关注的问题包括:“土地出让金交了又交房地产税,这样合不合理?很多老百姓收入不高,税负已经比较重,再征房地产税合适吗?等等。” 刘世锦说,开征房地产税这些问题都是要充分考虑的,然后制定合理的规则,最终合理合法地来征收。 (编辑:毕慧敏)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2018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