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狗主人被刑拘 律师:狗主人涉嫌寻衅滋事

[复制链接]
查看: 6455|回复: 0

47

主题

8

回帖

382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382
发表于 2018-11-8 10: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浙江杭州余杭区的徐女士带孩子在小区门口散步时,遇到未拴狗绳的宠物犬。因小狗追逐吓到孩子,徐女士用脚驱赶,却因此与犬主金某发生口角,随后被金某殴打致左手环指骨折。
  事后,徐女士报警,警方介入调查。
  11月6日,余杭警方通报称,已传唤违法犯罪嫌疑人金某至公安机关审查,并已依法调取案发地段完整视频、开展询问取证工作。
  事件
  女子驱赶未拴绳宠物犬被犬主殴打
  徐女士将自己被打伤的经历发到了网上。据徐女士称,11月3日晚7点多,她带着3岁的女儿和6岁的儿子在杭州余杭区西溪永乐城小区门口散步,此时一只未拴绳的狗突然冲出,追着其儿子叫。儿子受到惊吓,她随即将儿子护在身后,用脚作势驱赶狗,但狗依然对着其儿子叫。然后狗的主人就出现了。
  狗主人是一名男性。徐女士称,这名狗主人出现后先是质问徐女士为何踢自己的狗,又称狗是他“儿子”。徐女士说“狗吓着孩子”,并指责狗主人没有拴狗绳,双方就此发生口角。
  据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狗主人与徐女士理论时,狗仍旧追着孩子跑。徐女士不停将孩子护在背后,当狗再次靠近时,徐女士抬脚踢向狗。
  此时,狗主人开始动手推搡徐女士,然后掐着徐女士的脖子将其按在轿车引擎盖上。面对这场冲突,附近数人前来劝解,然后将两人拉开。

  此后狗主人一度走出监控画面,而当徐女士准备带孩子离开时,狗主人又回来了,开始掌掴徐女士,然后将其按倒在地,不断殴打。
  徐女士奋力反抗,她的两个孩子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直到又有路人赶来劝架,狗主人才结束对徐女士的殴打。
  事发当晚,徐女士报警并去医院检查。医院诊断报告称,徐女士左手环指远节指骨近端骨折,建议暂休息2个月。
  事发后第二天,徐女士又因外伤疼痛再次前往医院,被诊断为多处挫伤。
  被打者:
  希望狗主人受到应有的惩戒
  徐女士表示,从事发至11月6日,她未收到当事狗主人的任何解释,当晚去派出所录口供也未见到对方。“事情过去两天,我只有物业提供的打人者的监控照,一直不知道他的其他信息,只知道他们住在小区公寓楼里。”
  徐女士称,儿子和女儿全程目击了她被殴打的过程,孩子受到了惊吓,而她从事IT行业,也因骨折无法正常工作。“儿子这两天情绪非常不稳定,晚上睡觉做梦会哭喊‘不要打我妈妈’,老师也说他上课一直在发呆,精神状态不同往常。我也因此事天天失眠,总是自责为什么不能保护好孩子,让他们受到惊吓,看着妈妈被别人骑在身上扇巴掌。我只是本能地去驱赶一条威胁我孩子的狗。”
  对于此次发帖的目的,徐女士说,这次站出来是希望提醒养狗人士遛狗时一定要拴狗绳,也提醒有老人、孩子的家庭,遇到这种情况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家人并且报警,希望让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戒,不要再发生此类事件。
  警方:
  狗主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11月6日晚,余杭警方通报称,2018年11月3日晚,余杭警方接群众报警称:余杭区仓前街道某小区有人打架。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受理调查。经查,11月3日19时20分许,徐某(女,34岁)带着两个孩子(儿子6岁,女儿3岁)在余杭区仓前街道某小区散步时,遇到金某(男,31岁)和女友谢某某(女,24岁)在小区内遛狗(未拴狗绳)。其间,因金某小狗追逐徐某孩子,双方发生争执。金某随即将徐某推至轿车引擎盖上进行殴打。被群众劝开后,金某又上前对徐某进行殴打,并骑在徐某身上用拳头击打徐某,导致徐某受伤。
  目前,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对公共场所发生的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不贷。
  专家:
  杭州市规定遛狗必须束犬链
  对于当晚事发的情况,11月6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事发西溪永乐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对于两位业主发生的冲突,物业是事后才知道的。那么,物业是否规定业主在小区遛狗需拴狗绳?
  工作人员表示,物业针对养狗已发过几次温馨提醒,提醒业主文明养狗,遛狗时要拴狗绳。“我们工作人员在小区路上遇到也会提醒,但有的业主会听,有的不听。还得靠业主自觉,我们只能看情况向相关部门举报,无法对他们进行处罚”。
  对此,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周浩律师表示,在此次事件中,犬主未能文明养狗违反了相关规定。《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准许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事项:小型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19时至次日7时),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必须圈(拴)养,不得出户。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养犬不能侵扰他人正常生活。

  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而对于此次犬主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周浩律师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属于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讲述
  目击者:狗主人将女子按地上打 孩子被吓哭
  11月3日晚,当徐女士与金先生发生冲突时,西溪永乐城南门房地产中介的工作人员王先生和盛先生就是视频中参与劝架的两人。王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当时在公司门口听到有吵闹声,但不知道双方在吵什么,直到他看见一个男人将女人按在轿车的引擎盖上,才赶紧赶来劝解。
  王先生称,“当时两人都很激动,那个男的(狗主人)的女友也在一旁,双方争吵时她也指责对方不应该踢狗。”
  王先生将双方拉开后,刚好又接到客户电话,便走回店里。“他们分开后还在吵,但我以为应该不会再动手了,没想到后来从店里出来,看见又打起来了。”
  盛先生是另一名参与劝架的人,他表示,自己过去劝架的时候,狗主人已经将徐女士按在地上打。“我看不了男人打女人,就走过去,抓着他(狗主人)的衣领将他拉起来,跟他说你这样打女人是不对的,要打和我打。”盛先生说,即便到了当时,那只狗还在追着孩子跑,两个孩子也都被吓哭了。盛先生说,两人分开后,狗主人发现打人的时候他的眼镜丢了,开始在地上寻找眼镜。
  王先生和盛先生都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双方争吵时,狗主人辱骂徐女士,并说出一些带有地域歧视的攻击性话语。
  王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两次肢体冲突过后,狗主人与其女友准备离开,徐女士则报了警,她儿子也跑回家叫家人。“后来警方到场后又发生了什么我不太清楚,但是6日下午,警方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做笔录,我在派出所还看到了那个狗主人的女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