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在企业经营压力逐渐加大的同时,现在乐视又多了一重来自外部的限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最新公布的信息,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被列入了全国失信执行人名单,原因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在公示信息当中,乐视控股的法人代表一栏依然填写着贾跃亭的名字。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网上的信息,乐视控股上老赖名单,源于分别在今年3月和4月提起的两起诉讼,涉及金额1亿元左右。提起诉讼的分别是常州丽声科技有限公司和港股上市公司瑞声科技。丽声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声学元件开发制造,而瑞声科技则为乐视手机供应无线射频原件。 瑞声科技总经理莫祖权曾经公开表示,在乐视还清所欠的货款以前,瑞声会保持强硬态度,对过期未还的货款,我们会通过正常的商业途径去解决。 莫祖权说:“现阶段我们的立场很强硬,不会因为担心未来的业务受影响而软化。对过期未还的货款,我们会采取正常的商业途径去解决。” 对于乐视控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乐视方面今天通过书面方式向记者表示,公司资产大于负债,有能力偿还所欠债务,将尽责到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名单”。凡是上了这个欠债不还钱名单的人,都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限制出入境、限制贷款,甚至连飞机和软卧都不许坐。简单说,就是没钱还钱,就不应该有钱享受。而要是乐视控股这样的企业被列入名单又会如何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告诉记者,这不仅会对企业剩余产生影响,而且会给企业经营带来限制。 王宗玉说:“肯定对他企业的名誉、声誉都有影响。具体来讲,因为黑名单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一起做的系统,所以,如果列入黑名单的话,企业贷款肯定会受影响,包括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等都会有影响。” 对于乐视来说,进入了这份名单,企业经营受到限制,正在经理危机的乐视又会如何?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乐视的经营将会雪上加霜,未来乐视需要考虑进一步收缩业务线。 董登新表示:“如果没有好的解决方案,包括他的债务危机久拖不决,那对乐视来讲不光是雪上加霜,极有可能影响乐视的生存,问题可能会更严重。乐视没有办法拿到更多的融资资源的情况下,只能够收缩战线,先稳住他的主业,把一些正在开拓的市场是否暂停或者是做一些收缩,这些对于乐视来讲确实是比较困难的抉择。” 在公示的信息当中,可以看到,乐视控股的法人代表一栏依然写的是贾跃亭,但是贾跃亭已经不是乐视控股的法人代表了。为什么贾跃亭依然会出现在名单上? 乐视方面在书面回应当中提到,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贾跃亭没有义务来承担此项债务。贾跃亭已经承诺全力承担所有负债,但因贾跃亭个人资产被招行超额20倍冻结,致使其无法使用个人资产对上述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说,企业法人代表的认定,只看注册登记。 王宗玉表示:”企业法人代表人是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并且要在营业执照上显示,那么,企业内部的行为不能够对外发生法律效率,比如企业股东的决议,尤其变更法人代表人,应该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营业执照上也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没变的话,那么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人还有工商登记的法人代表人还是法人代表人,尤其是这种失信是在他在任的时候造成的,它实际上对这种事情也是有责任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理论上,贾跃亭确实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在贾跃亭于今年7月初抵达美国洛杉矶时,乐视方面立刻表示,“贾总将于近期回国,极有可能在一两周内。”“一两周”先是变成了两个月,现在看来,这个时间恐怕又要无限期延长了。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那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换句话说就是,明明有钱,偏不还钱。然而,除了丽声和瑞声,还有招商银行等多家公司对法院请求冻结乐视多家公司的资产,这也导致了乐视多家公司出现了股权反复、轮候冻结的情况。 资产都被冻结了,还被法院认为“有钱可还”,这是什么意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如果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不能算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执行人。 对此,王宗玉认为,这句艰涩的法律语言可以这样解读:在法院看来,除了被冻结的钱,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仍然有能力还钱却偏偏不还,这才成了“老赖”。 王宗玉说:“在冻结的资产至少是有履行能力其中的种类之一。比如说因为它被查封被扣押的资产肯定也是有相关的债务。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或仲裁机构了,所以由法院来对他们进行查封扣押。这也证明他是有履行能力的,他不一定有足够的钱,但从法院的说法来讲,他肯定还有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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