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现在或许很后悔,如果当初捡到钱包及时交给出租车司机或者派出所,如今也就不会面临检方的“信用卡诈骗罪”指控。 今年1月24日晚上,杨某在广安岳池县城拦下一辆出租车,当他坐进出租车后排座位时,发现座位上有一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除了800元现金外,还有多张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但杨某并未将钱包交给出租车司机,事后也没有交到派出所。 下车后,杨某在翻看钱包内的银行卡时,发现几张银行卡背面竟都写有6个数字。当晚10时许,抱着“试一试”想法的杨某拿着其中一张银行卡来到ATM机,输入银行卡背面6个数字后,居然显示密码正确,杨某随后从卡内取出300元现金,随后,杨某又通过同样的方式取走另外几张银行卡上的现金,当晚总计取走5100元现金。 次日,失主发现钱包丢失后前往银行查询得知,几张银行卡内的现金均被人取走,随后赶往岳池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 11月1日,岳池警方透露,将失主卡内现金取走的杨某是一名刚大学毕业的毕业生,在银行的协助下,警方最终将杨某成功抓获。 目前,杨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已被移送检方起诉。警方也提醒大家,不要将密码写在银行卡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