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男子趁着夜色先后6次在武宣县、扶绥县境内盗窃电缆,并将盗窃所得卖给他人。10月16日上午,武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案件,吴某等9人因涉嫌盗窃罪,谢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提起公诉。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柳某春等9人与“阿四”、“阿牛”(绰号,均在逃)先后驾驶小汽车在武宣县境内作案,趁着夜色5次盗窃武宣县供电公司某地仓库内的电缆,共盗窃各类规格电缆线773米,总价值97030元。2018年1月23日,吴某等四人又窜至扶绥县境内盗窃电缆,被盗电缆线价值为3166.46元。盗得电缆后,吴某等人将电缆全部卖给经营废旧回收店的老板谢某。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谢某明知是他人盗窃所得赃物而收受,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名被告人庭上受审
审判长主持庭审
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来源:武宣法院 谭召日 郭吴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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