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0月29日财政部公布的《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中苏宁被点名一事,苏宁易购作出回应。 10月30日,苏宁易购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发来回应称,公告显示财政部在检查中发现苏宁存在的 “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问题,此问题为财政部在检查时发现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的问题,而非所谓的“逃税等问题突出”。 具体而言,苏宁易购称,财政部指出的 “资产转让未同时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是指苏宁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确认收入时没有同转递延收益,与纳税无关,且事实上苏宁已经就该收入全额、依法、及时地缴纳了税款。 关于“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该重复申报问题存在,是会计工作中的失误,其导致苏宁漏缴了以342.28万元为基数计算得出的40万余元的所得税。 苏宁易购方面表示,对于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中提及的问题,苏宁高度重视,已经组织公司内部进行认真核查,对于指出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已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将引以为戒。 苏宁易购2017年年报显示,其全年纳税总额为39.74亿元。在2017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张近东曾表态,实体企业的发展最终要为社会多做贡献。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是从早期的实体零售还是目前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依法纳税、诚信纳税都是苏宁恪守的基本原则。 苏宁易购在回应中表明,未来,苏宁将继续恪守上述基本原则,在积极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严谨对待会计等相关部门日常工作。但主观偷税逃税绝对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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