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范积极营造稳定公开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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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0 14: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营商环境影响着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各种状况和条件,包括政治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市场环境等影响市场主体的多方面因素。江苏省无锡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通过防范风险,营造金融安全环境;精准发力,培育经济动能;以法为剑,护卫绿水青山;阳光司法,构建诚信社会等,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风险防范,营造金融环境
  无锡法院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金融审判,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2017年2月,无锡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摆上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法官沈君的案头。这起案件因牵涉标的体量大、债权人数多、矛盾冲突激烈、社会影响面广,成了该院受理的史上最棘手的房企破产重整案。
  面对这一挑战,在庭长陆晓燕的带领下,合议庭迅速开展专题研究,对案情进行综合研判和法理推演,发挥司法专业优势,创造性地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物权法原理,运用“少数服从多数”规则制定回购方案,最终获得全票赞成,为投资人重新进行整体规划开发铺平道路。
  十年来,无锡法院以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为抓手,成功推动192家落后企业完成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及时结清各类债权407亿元,妥善安置职工2.3万人;推动27家明星企业重整再生,及时结清债权270亿元,妥善安置职工6000人,实现了企业破产的“零震荡”和“软着陆”。
  金融案件是金融环境的风向标。近5年来的数据显示,无锡地区金融市场已经从剧烈动荡阶段过渡到平稳发展阶段。占据半壁江山的是传统金融借款类纠纷。市民陈某向某金融公司贷款15万元,但发放贷款时被预扣3%所谓的“贷款动用费”,因陈某逾期未还款,某公司诉至滨湖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还款,但对于某公司巧立名目收取“贷款动用费”的部分予以扣除计算。承办法官指出,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的融资成本,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在法院审理的多起保险案件中,保险销售人员为推销保险赚取提成,向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故意瞒报甚至谎报重要信息,引发纠纷。市民赵某投保时主动告知自己患有克罗恩病,但保险销售人员钱某却隐瞒这一行为促成交易。赵某发病索赔时遭拒,其向法院起诉,2017年,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26万元。
  随着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的兴起,银行卡纠纷也呈增多趋势。对于银行卡盗刷纠纷,法院依据银行方与持卡人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别定责。陆晓燕庭长提醒,储户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和密码,同时,银行要及时修补技术漏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改进安全保障措施。
  精准发力,培育经济动能
  785件,1078件,1371件,1818件……2014年以来,无锡两级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以每年30%左右的增速迅猛增长。据无锡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潘志江介绍,今年上半年,无锡两级法院受理的809件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纠纷488件,商标权纠纷235件。著作权和商标权既是重灾区,又是司法发力的主阵地。
  无锡法院加大对盗版行为、复制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文创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傅雷家书”案审理期间,被告拒绝提供印刷委托书,致使法院无法查明被控侵权图书的印刷册数,法院对其行为作出不利的推定,最终判定侵权成立并赔偿38.5万元。该案合理运用证据规则,降低权利人的维权难度,入选中国法院年度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无锡中院副院长赵建聪表示,知产庭大力开展涉外商事案件精品战略建设,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畅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为国内乃至国际司法界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案例。
  奢侈品牌迪奥公司被南京某香水有限公司起诉为侵害商标权的被告。经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无锡中院二审,法院认定不构成商标反向混淆,判决驳回原告诉请。迪奥公司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法院为其在中国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八个典型案例中,无锡中院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的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与卡拉卡托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保函欺诈纠纷案入选。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约定适用的国际惯例,按照国际商会关于见索即付保函“先赔付、后争议”的处理规则予以裁判,严格把握保函欺诈标准,保障受益人依据保函迅速得到偿付的合法权利,维护了国际金融秩序。该案为美国2014年9月《跟单信用证杂志》重点介绍。
  无锡两级法院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时,某中心进入清算阶段,起诉中石化某加油站搬离腾房。无锡中院二审认定,加油站签署的15年续租合同在清算阶段仍应受到“买卖不破租赁”制度的保护,因加油站在合同履行时不存在违约,因此某中心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判决驳回了某中心的诉请。
  公司是最为重要的现代市场经济主体,无锡两级法院坚持“三个审判理念”稳妥审理公司纠纷。一是区分公司内外法律关系,优先保护交易安全的理念。二是准确把握公司自治与介入的关系,树立尊重公司自治的理念。三是准确把握资本制度改革立法本意,树立鼓励投资的理念。
  以法为剑,护卫绿水青山
  微风吹过,坐落在滨湖区杨湾的“异地补植”公益林基地生机盎然。远远望去,公益林基地内樟木、桂花、紫薇、樱花、垂柳等树木郁郁葱葱。附近居民在感受大自然美好的同时,也意识到了保护自然生态的重要意义。
  6年前,中华环保联合会状告无锡某景区管理委员会,未经批准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滨湖区法院调查审理后认为,涉案地块恢复原状已不可行,于是采用了异地补植方式进行生态修复。这样,才有了滨湖区杨湾这块达7000平方米的“异地补植”公益林。
  以往损害环境的案件大多重在处罚污染行为,往往一判了之,修复环境的事都扔给了政府,案结但事不了,政府、百姓都吃亏。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始终坚持修复责任原则。无锡法院创设了替代性修复责任方式,“异地生态修复全国第一案”在无锡审结。北京大学教授汪劲表示,此案件产生了“蝴蝶效应”,被法学界认为是可复制的“样本”。
  2009年,无锡法院对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案的审理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先河,在全国首次确认环保社团具有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民生案件、全国十大法治新闻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被新闻界誉为“中国NGO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破冰之举”。2014年,新环保法吸纳了该案审理的成功经验,明确规定环保社团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2008年4月,无锡市郊区大浮铸件厂收到了法院送达的一份特殊的“礼物”——《禁止令》,其中明确载明禁止该厂从事具有排污行为的生产活动。法院基于环境污染的即时性、不可逆转性,在受理无锡滨湖环境保护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该厂的行政处罚案件后,形式审查一通过就立即发布《禁止令》,第一时间遏制污染环境的行为,开创了环境资源类案件司法提前介入的先河。
  由于法院提前介入行政执法领域,及时制止了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排污行为,向行政相对人传递了明确的环境司法态度,促使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或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能够及时履行法定义务。这一工作机制经过无锡法院数年来的司法实践,被修改后的行政强制法所吸收。
  阳光司法,构建诚信社会
  法律是社会运行的框架,无锡法院以维护公平为天职,保障善行、好人得到尊重和保护,通过庭审公开、行政审判、强化执行等,维护社会公平秩序,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5月30日下午,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代表团的3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坐在江阴法院的大法庭中,聚精会神地旁听一起环境污染案件。该起案件是江阴法院受理的首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是该院首次采用“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组成的7人大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整个庭审庄严规范、程序流畅,得到了代表们的好评。
  重视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是无锡法院近年来司法公开的主要工作之一。2016年至今,全市法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评议座谈、视察法院、见证执行等活动超过3000人次。无锡法院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邀约监督”,使更多的代表委员“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
  “一、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应该向上级机关再复议。二、无锡市人民政府对所有申请都会进行合规合法的审查。经过审查,原告已经提起诉讼,所以不符合受理范围。”
  这样的对话,发生在2015年12月7日的一次庭审中。时任无锡市副市长的王进健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程参与了这起公民个人诉无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的案件。这也是当时无锡地区最高级别行政首长出庭的记录。
  当然,即使负责人出庭应诉,也不代表行政机关就能打赢官司。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判决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就有11件。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无锡中院定期走访诉讼多发的行政机关,通报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收结案数、败诉案件数、出庭应诉率等情况,倒逼行政执法质量提升;积极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近5年为重点涉诉行政机关授课20余场约1000人次;紧密围绕市委“先照后证”“安置房上市”“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列席市政府各类常务会议、稳定风险评审会和专家论证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法官,我错了,我马上交钱,麻烦您赶快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我急着出门,不能坐飞机,这直接影响我做生意啊!”近日,被惠山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王某,因坐飞机遭拒,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应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货款及利息共计19万元。
  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无锡法院坚持“于非常之时、以非常之举、达非常之效”的理念,多措并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在全面高压的态势之下,今年上半年已有55个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涉案金额达到1743万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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