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某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对未带纸质教案的5名教师按照“一般教学事故”进行公开处理。据了解,该校是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修订了《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将擅自离开课堂、未经审批擅自调停课、上课不带纸质教案、上课使用手机通话、指导毕业设计质量不达标等19种情形视为教学事故。(10月19日 潇湘晨报) 根据10月17日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高校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通过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积极推广小班化教学、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大力推进智慧教室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看到上述消息之后,我就在思考,该校又是按照教育部的哪些文件精神制定的《处理办法》?纸质教案在智慧课堂、信息化教学中的作用有多大? 在高校,信息化教学几乎成为教师教学的基本技能,学校把纸质教案当做课堂必需品,违背了信息化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也跟不上“知识大爆炸”的社会现实;课堂上不让使用手机更是让“智慧课堂”建设成为笑话。可见,该校并没有打算采纳教育部最新的《意见》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对不带纸质教案教师进行处罚属于权力滥用。严惩不认真备课的教师似乎是合情合理的。然而,该校可能把“纸质教案”等同于“认真备课”,把“不带纸质教案”等同于“没有备课”,这种规章制度出现在高校显然是非常荒诞的,说明该校管理简单粗暴。 在很多理工类基础学科中,教师尤其是老教师基本上不存在“备课不足”的情况。备课不足的往往是新教师、新兴课程和一些与时势联系比较紧密的学科。这些课程准备可以借助电子教案来提高备课效率,而纸质教案一般效率低,不应提倡。学校真正应该做的是要完善课程建设制度,引导教师提升教学自主权,让教师尝试新的课程方案,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纸质教案”。 提高高校培养人才能力首先需要提高学校的评价能力。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中,对高校内各种评价有4条内容。而该校将“纸质教案”等于“备课”,没有“纸质教案”就要受到处罚的评价与教育部要求相差甚远,若学校实在没有能力做好校内各项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至少不会再出现“不带纸质教案”等同于“没有备课”这样的笑话。(搜狐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