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同名同姓的酒驾“有缘人”同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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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5 08: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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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晚间,两个同名同姓的酒驾“有缘人”一前一后被兴山交警查获。然而,这样的缘分却着实“伤不起”。
      当晚8点左右,兴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宜巴高速平昭连接线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一名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男子被民警查获,而且这个叫彭某军的男子也是民警的“老熟人”,就在20来天前,他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其摩托车驾驶证尚处在暂扣期间。由于该彭某军涉嫌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和驾驶证在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执法服务站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此时,巧合一幕上演。民警正在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彭某军进行询问时,路面民警又查获一起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的男司机。民警在询问该驾驶人身份时,该男子自称也叫彭某军。民警顿时一愣,那个彭某军不是刚被查获还在接受询问么?不会有人冒充或者报假名吧?民警不动声色,让其出示驾驶证。经过核查比对,发现该男子确实也叫彭某军,和此前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彭某军系同名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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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同名同姓的不少,而同名同姓又因酒驾被同时查获的估计少之又少,实属“有缘”,但这种缘分却不该以这一种方式呈现。在执法服务站里,两名酒驾“有缘人”相视苦笑,尴尬无比。
    目前,两名“难兄难弟”中,一名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在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兴山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另一名因酒驾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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