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成虎,谣言可畏 网络谣言的传播 既引起群众的恐慌情绪 又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 发生命案,抛尸杀人
司机扬言炸出租车
拐卖孩子 这些谣言 你信了吗? 01“命案”谣言 近期 秦某在经过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交警大队裕华中队门口时 发现有民警在现场处理案件 只听到“没有了,捞不到了”这样的话 在未经核实真实情况下,凭自己的猜测 用手机拍摄视频 并配有“命案”、“裕华交警大队旁边”字眼 拍摄微信小视频发朋友圈 造成其朋友圈内陈某某误信 并转发朋友圈 又添加“杀人抛尸”字眼
经审查 秦某和陈某某承认自己将虚假信息 发送至朋友圈 扰乱了社会秩序 9月18日,大丰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秦某和陈某某分别罚款500元 02 “炸出租车”谣言 4月11日 吴某居然在拥有200多名成员的“阜宁的士群” 微信群中发语音信息 “我刚买了几个手榴弹揣在怀里呢, 马上看到在路上跑的不顺眼的出租车, 我就把手榴弹往他车里扔。” 这些言论引起了 盐城阜宁警方的高度重视 阜宁县公安局城南新区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 最终确定了发布该言论的网民的身份信息 并找到了违法嫌疑人吴某
经查,嫌疑人吴某是阜宁县一名出租车司机 其并没有购买或持有手榴弹 只因近期与所属出租车公司发生矛盾 便扬言用手榴弹炸毁街上营运的出租车 目前,该嫌疑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03 “拐卖孩子”谣言 9月12日,很多人的朋友圈 被一则小女孩受伤坐在地上的视频刷屏 附文称孩子被拐卖到郑州 女孩是盐城人,爸爸叫张建(音) 求助大家转发寻人 经查证 受伤女孩为新乡延津榆林乡西王庄人 当时她和亲人刚刚遭遇一场交通事故 即便是帮助寻找家人的“善意举动” 也应建立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 不要让爱心影响了辨别能力 否则也成为了网络谣言的传播者
法律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如何辨别传播消息的真假?
这种一再被辟谣的消息 还是有人相信和转发 那么 面对朋友圈里纷繁复杂的消息 究竟该如何辨别真假 看到“骇人听闻”的信息后,先在网上搜索一下,看一看信息的出处,如果只是网络帖子,可信度就要打个折扣;再搜索一下信息中的关键词,了解一下当前报道情况,避免偏听偏信。 谣言信息一般会涉及很多行业或部门,我们可以关注一下这个行业或部门发布的信息,有些行业或部门发现有谣言的话,会及时澄清。我们可以通过关注官方的信息来辨别这些谣言。 如遇上有“是某某人就顶”之类话的,要十分警惕其真实性,因为真相的力量足够强大,不需要煽情。 对于我们很多人都无法辨别的、社会影响极大的消息,可以寻求警方帮助我们识别这些信息的真假。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在互联网上散布过激言论是违法行为 虽然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但任何人都不能突破 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底线 维护国家的荣誉与利益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 注意公共道德和法律约束 认真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 如随意散布过激或不实言论 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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