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司法社工项目体系建设工作,促进规范化、专业化,不断提升项目绩效,根据《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司法社会工作项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处副处长白冬红率领督导组对全市各区17个司法社工项目2018年度工作进行督导巡查。督导巡查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项目的运营管理;二是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效;三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四是购买方履行职责情况。 督导巡查的第一站是越秀区司法局司法社工项目承接机构广州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越秀区司法局副调研员陈元雄首先介绍了司法社工项目推进的整体情况;项目承办机构负责人汇报了项目服务开展情况,包括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服务成效、改进措施和建议;通过仔细查阅台账资料及与社工进行访谈,督导组专家对该项目的服务成效及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四大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查,指出了项目的亮点及存在的不足,并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白副处长在督导巡查过程中也提出要求:一是广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社会工作,今年专门出台了《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为我市进一步推广司法社会工作提供了政策及法律依据,希望区局督促机构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二是督导组专家从不同角度指出了项目存在的不足,希望承接机构认真记录,切实整改;三是区局可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四是承接机构要在探索服务模式,创新特色服务上再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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