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6日讯(通讯员 夏彬彬 韦业 记者 范木晓子)八月底,盐城交警支队在监管工作中发现江苏丹鹤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在两年以来,发生了三次客车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且在今年上半年发生了三起亡人事故。针对这一情况,盐城交警支队立刻指令射阳交警大队核查处理。射阳交警大队接到指令后立即对该企业实行全方位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情况属实。 9月6日下午,盐城交警支队派员与射阳交警大队民警一起来到了江苏丹鹤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所涉及的客车超员交通违法已经到交警部门处理完毕,所涉及的违法驾驶人也都被公司开除并且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受到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发生此类情况,说明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还有很大漏洞,存在安全隐患,今后一定会加强对全体驾驶员的教育工作,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该企业副总经理季某说道。 该企业监管不力,未落实主体责任,单位所属的公路客运车辆两年内发生三起载客超载的违法行为,射阳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三款、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对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谢某、副总经理季某、安全部门负责人李某分别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已送达了处罚决定书。 盐城交警提醒:驾驶员驾车上道路行驶时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问题人”驾车、“问题车”上路。 与此同时,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盐城市交警部门正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隐患歼灭战、路面防控战、宣传攻势战、共治合成战”四大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落实源头交通安全监管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两客一危”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盐城交警整理了2017年以来,交通违法率较高的企业与高违法车辆名单,向社会曝光并接受社会监督。编辑:乔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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