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晚,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大丰市区黄海路查获一位酒驾还企图换位的驾驶员王某,王某也因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和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 当天晚上,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黄海路进行酒驾毒驾专项整治,约10点左右,一辆黑色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进入检查区。驾驶员王某发现前面有民警后就立即靠边停车换位置,当时王某神色慌张身上满嘴酒气,还谎称车子不是他开的。经查,王某当天晚上喝了白酒,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他一开始“演戏”不配合民警,在民警的警告下共吹了8次才配合检测,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进一步询问,王某交代正值国庆长假期间,自己买了一套新房,便想把家中亲朋友都请过来聚一下。作为东道主,自己也喝了两杯白酒。晚饭结束后,王某的一位朋友喝醉倒在饭店旁边的路边,王某为了表示自己好客,就主动驾车把朋友送回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国庆长假,免不了亲朋好友聚会喝酒,但是喝酒要适可而止更不能喝酒开车。(荔枝新闻) |